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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网络传输速率迅速提升,移动支付不再遥远,成为触手可及的下一代支付方式,然而由于现阶段移动通信运营商、银行、商户及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等多个移动支付价值链上的各利益相关者自身条件等诸多方面的限制,我国的移动支付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基于上述移动支付产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本文从多个方面比较了三种不同模式的移动支付模式,分析得出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较为适合中国市场,并对这种模式下的产业价值链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论文首先介绍了支付及支付系统等多个基础概念及理论,并提出了移动支付的概念以及其得以发展的社会背景及技术背景。移动支付业务,是由移动运营商、无线应用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出的,构建在移动运营支撑系统上的一个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应用。国内移动支付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银行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开展的手机银行业务,随着短信业务的蓬勃发展,以短信为基础、基于银行卡支付的移动支付开始得到发展,移动支付灵活便捷、覆盖范围广、交易成本低等多个优势使得其在全世界范围都得到大力推行,但是由于移动支付的产业链中成员利益较难均衡,尚未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移动支付模式,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市场没有形成良好的秩序,究竟是采用哪种模式更为有利还没有定论。 基于此,为了找到更适于我国发展的模式,本文介绍了移动支付产业的三个不同模式,即以移动运营商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以银行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和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经过对三种方式的比较,看出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不仅可以使银行、移动运营商、平台运营商以及商户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也大大提高了移动支付的效率,得出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较其它两种更为先进和合理。论文的主体部分中,对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包括架构分析、业务流程分析及数据流分析。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首先对价值链理论及其发展进行了简略的概述,然后对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产业价值链的构成、成员分析等进行论述。移动支付的产业价值链由六部分组成:产品&服务提供商子价值链、无线网络运营子产业链、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商户以及消费者。其中,整个价值链中的产品&服务提供商子价值链由三部分构成:互联网服务公司、物流公司和商户,所有支持移动支付的普通商户和网络商户都可以成为移动支付产业链的主要组成部分,互联网服务公司、物流公司为商户提供服务,是移动支付价值链的辅助组成部分;网络提供子价值链由三部分组成:移动运营商、基础设施提供商和软件提供商,这三个部分的参与方为移动支付业务提供了最为关键的移动网络通信,其作用遍布移动支付业务流程的每一环节中。价值链的主体是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它具有独立的经营权,作为桥梁和纽带,连接用户和银行及商户,并负责用户银行账户与服务提供商银行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和结算等。 论文的最后阐述了我国移动支付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新技术的引进,国外先进经验的引导,我国的移动支付业务呈现跳跃性发展态势,潜力巨大,劣势是,消费者已习惯于固有的支付方式,行业内垄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产业发展且行业间协作仍有不足,此外我国的移动支付产业仍缺少创新性、适合中国市场的产品。文章还根据6个维度的比较,分析得出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移动支付模式最为适合中国市场。在最后对我国的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提出建议,即多方合作,和谐共赢,完善法规,规范经营,统一标准,自主创新,使移动支付这个庞杂的产业价值链能够运转良好,移动支付产业才能够快速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