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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它与国民经济是息息相关的。我国房地产业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并急需规范、引导的状态。税收作为经济的调节器,可以有效地减缓房价上涨、控制房地产泡沫。作为政府重要的经济管理杠杆,必须符合国际标准、经济管理惯例和行政管理模式。因此,完善税收政策,强化税收征管则是遏制房地产投机,确保房地产业正常、良性发展的强有力的手段。针对目前我国房地产业税制现状和存在问题,我们需改革现有房地产税收将促进和规范产业的发展,使之符合中国经济实际和宏观调控的需要。 我国房地产业在最近10多年中迅猛发展,房地产税在地方税中也日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房地产税收在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和增加税收收入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外资在房地产业的大量涌入,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已不适应房地产业的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在深入分析、思考入世和经济发展给我国房地产税收改革带来挑战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借鉴国外经验,探索提出了启动新一轮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政策建议。 本文第一章阐述了房地产业的概况和基本特征,列举出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三大地位和作用。一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二是能促进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三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四是有利于建立合理的消费结构,优化产生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房地产税收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首先,它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向房地产产权人、经营者、投资建设者、使用人或受让人无偿地、强制地、固定地取得一定货币的财政活动。同时,房地产税收业参与了房地产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体现了国家与房地产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房地产税收按照保有环节、取得环节、收益环节的不同包括房地产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并且三个环节的税收分别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 本文第二章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税收现状及存在问题。我国现行税制涉及房地产业的税种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94年税制改革以后,未曾有过大的改革。因此,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存在若干问题,例如:税种设置不能有效调控地价、税种间重复征税,给经济运行和纳税人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形成了轻拥有重交易的局面、税费过于沉重造成房地产价格过高等等,制约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 本文第三章对国外房地产税收经验作了详细介绍。国外房地产税收呈现如下几个特点:税收制度体系完整,且以房地产保有税类为主;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多属于地方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率形式灵活、税率水平合理;房地产税计税依据明确。房地产税法完善,普遍建有财产登记制度和财产评估制度。 本文第四章提出我国房地产税收改革的设计思路。一是房地产保有税类的改革:包括: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扩大征税范围,建立地方税主体税种;统一内外资两套房地产税税制,取消相关收费,公平税负;扩大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降低房地产税税率;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体来源税种;采用评税方法,以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作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房地产取得税类的改革,主要提出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想法。三是房地产收益税类的改革。四是房地产税收改革的配套措施:建立财产登记制度;加强地方立法,实现部门配合法制化,建立涉税资料交换制度;建立独立的评税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评税争端解决办法。建立完善征税相关配套措施;对建立房地产税计算机辅助批量评估系统(CAMA)的建议具体应包含如下模块: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分析系统、销售分析系统、估价系统、数据报表系统、通讯交流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系统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