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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三辑于2003年12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上博三》)。第三辑包括《周易》、《中弓》、《恒先》、《彭祖》四篇简文。在文字学、哲学、文学、历史、易学、版本学等领域掀起了研究热潮。文字的释读是各领域研究出土文献的前提工作,而文字编则是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表现释字成果,以便查检比勘。采众家之长,为《上博三》编写字编,为人们进一步研究这批和以后的竹简做一个基础性的工作。 本文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研究概况,主要从文字考释、训释词意、文意诠释兴竹简的编连、文献价值等四方面,对《上博三》目前的研究情况做了大略的概括。 第二部分为字编,对《上博三》中的字作穷尽式收集,该部分由凡例、字编正文(一~十四卷)、合文、重文、残字、附录、检字表、参考文献组成。 归字原则:本字编按照《说文》部首之次第排列字形。《说文》所有则以小篆为为字头,《说文》所无则依其隷定之部首,列于《说文》各部之后;楚文字的写法兴小篆不同,出隷定以示区别;凡《说文》所无隷定之字,按其字形分析,采取重出的办法,按其独立的偏旁归入相应的卷部,如“(歙)”,将其归入“玉”部和“欠”部;楚文字写法兴小篆同形但音义不同者,采取重出加按语的办法,如“(愿)”作为“谋”之古文形体归入“言”部,又作为“悔”字异体归入“心”部,并在后面略加说明;双声字采取两个字体下都重出的方法,如“(翠)”,在“兴”字下作为异体,又在“予”后作为异体出现,以便于使用者检索;对于楚系特有的分化字,即依字形归部,楚文字没有分化的而小篆已分化的,均附以按语说明。关于那些尚无定论的疑难字的归字,有所取舍,择善而从,尊重他人研究成果并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 隷定原则:如果区别不足以成一个固定偏旁,只是分行排列以示区别而不出古文隷定;一些字形虽然形体差别很大,但难以隷定的,出按语说明。总的来说,基本上是以主要结构部件和这些部件的组合方位是否不同为标准来确定隷定的。 辞例原则:由于论文的版式要求,美观要求,根据实际的情况略有调整,如辞例的取舍,字体的大小,以及字体图像的修改。每一列少于三个形体者,均附以辞例;等于三个形体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多于三个形体者,如果没有异议,将不附辞例。上博三《周易》的文字、《马王堆帛书<周易>》、今本《周易》进行对比用字情况也附于字后,如果辞例不同,三本用字相同,根据版式要求,或者免去辞例,直接注明用字情况;或者均附以辞例并标注用字情况。帛本残无的字形,皆标注无。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归字力求有理有据,注重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不能解决的问题则持阙疑态度,绝不牵强附会,更不能歪曲字形。在材料的搜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难免有所遗漏,还望见谅.敬请各位师友赐教指正,也期待着将来能有改正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