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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被称作中国出版业“转制元年”。为什么要“转制”?是为了在每个出版社乃至整个出版业中建立良好的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从而彻底改变目前出版业存在的低效率,通过市场的作用达到出版的两个效益的统一。如何“转制”是目前正在探讨的难点问题,不同的方案被提了出来,但优劣只有在实践中得以分辨。 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公司治理在出版社的转制中无疑处于重要地位。如何在进行转制的过程中实现公司治理的变革对于转制能否成功意义重大。公司治理包括公司经理层、董事会、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整套关系,通过这个架构,公司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得以确定。 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改革起步较早,已经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理论探讨,实践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鉴于我国的出版社也是一种国有企业,其他国有企业的改革理论与实践就具有了参考价值。 虽然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比如全国已有境内外上市的国有控股企业1000多家,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面已达80%以上,但是,国企改革还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问题,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也值得注意。 与其它国有企业相比,出版社的公司治理变革仍然处于初始阶段。首先,公司治理主体不明确,大多数试点出版单位没有建立董事会,而没有董事会这一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变革将面临巨大障碍;其次,股东、员工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序和方式都未明确,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得不到体现;最后,重视公司治理机构的变革而忽视公司治理机制变革,目前的改革尚未触及出版社破产、并购等控制权转移的机制,也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剥离政策性负担的方法。 要在出版社改制过程中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必须首先搭建起公司治理的各类主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其次,要重视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为公司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营造环境,这包括:能够实现破产和企业并购的产权市场,人才自由流动的经理人市场,充分竞争的要素和产品市场等。 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应由利益相关者(不仅仅是股东)的代表组成,公司的目标不仅是盈利最大化,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具体到出版社的公司治理,应当进行更为复杂、更适合中国出版社公司治理改革实际的安排,比如,员工参与董事会,界定出版社的社会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