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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先是系统回顾了金融集聚相关问题以及金融集聚影响金融风险的有关文献资料。在对文献总结的基础上,本文首先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阐述了“信息缺陷”的两个方面如何影响金融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而形成金融风险。其次,从信息空间理论出发,阐述了“信息缺陷”的两个方面即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形成过程。继而从金融集聚改变“信息缺陷”状态的四个方面作用阐述了金融集聚是如何改变金融集聚区域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水平。从而在理论上打通了“金融集聚”、“信息缺陷”以及“金融风险”三个领域,构建了“金融集聚——信息缺陷——金融风险”的影响机制。通过理论推导,本文得出结论:第一,金融集聚在影响金融集聚区信息不完全程度,减少系统性风险方面的作用具有不确定性;第二,金融集聚因能提高金融主体平均认知水平、缩小金融主体间的认知差距以及便利信息的传播扩散,从而能降低金融集聚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因而将减少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第三,金融集聚导致竞争的增加,竞争引发的金融创新容易增加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增加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行为,增加金融风险。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检验了金融集聚对我国银行业风险的影响作用,得出金融集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的结论,并对其可能原因作出了解释。最后,本文根据理论和实证的结论,提出了在促进我国金融集聚,建设金融中心城市背景下如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