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绩效评价是出资人履行财务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之一。国资委成立以来,并先后发布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国资发评价[2006]157号)等有关文件,以财务绩效评价为核心,建立了较为全面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对评价企业绩效状况,引导和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行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包括三大要素,即: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值和评价计分方法,其中:
评价指标体系是财务绩效评价的核心,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等四个部分共22个财务指标,其中:8个基本指标用以反映企业财务绩效的主要方面,14个修正指标,用以在基本指标得分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正。
评价标准就是对评价对象进行评判的具体尺度,据以将评价对象各指标值转化为可以进行计算的量度,是开展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评价标准采用行业标准值,由国资委根据全国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分行业、分规模制定,每个指标的标准值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档次。
评价计分方法是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值,计算评价结果的数序模型。它是按照功效系数法的原理,对每一项评价指标的实际值,判断处于标准值优、良、中、低、差五档的哪一区间,以高于实际值的档次为上限.以低于实际值的档次为下限,计算各指标实现优秀值的程度,乘以指标权重相加后确定绩效评价得分。
近年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理顺、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入、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国有资产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我国企业财务制度出现重大改革,《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作为评判经营绩效的重要工具,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并未随之调整和优化,已越来越不能适应国有企业监管的需要。具体表现在:
(1)部分评价指标不能满足评价工作需要。一是不能和国有企业发展现状相适应,随着国有企业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指标体系中针对当时部分企业净资产不足而专门设置的指标已失去存在的条件。二是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目前中央企业内部管理上面临的突出矛盾是部分企业片面注重经营规模而忽视发展质量,追求“做大”而非“做强”;外部环境上面临的挑战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提高风险抵抗能力,尽快走出困境。三是不能适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新准则实现了会计标准的国际趋同,与原会计制度相比,在核算范围、处理方法、披露要求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导致部分指标无法计算或者失去原来的经济含义。
(2)评价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标准值测算方法存在缺陷,目前常用的两种方法,均是将一定的样本数据进行加权平均,将均值作为标准值的平均档。在实际应用中,标准值的平均档是这一区间的最小值,但按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的却是中间值,容易产生标准值偏高的问题。二是标准值的行业划分不够规范,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企业绩效评价行业基本分类》、《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存在不一致之处。三是部分行业样本数据较少,不能代表行业的真实水平。四是现行评价标准值是按照国有企业分行业数据测算的国内标准,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国际标准。
(3)评价计分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按照功效系数法计分模型计算出四个部分的得分后相加得出评价结果的方式,容易掩盖绩效短板。当某一部分的评价得分过低而另一部分较高时,直接从评价得分中难以揭示绩效“短板”。
评价体系存在的上述问题中,会降低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增大绩效评价工作的难度,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可能会影响到绩效评价体系的推广和应用。
实践证明,绩效评价体系在诊断经营管理薄弱环节、促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基本原理和基本框架与国有企业现阶段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现行绩效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属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因此,对评价体系改进的总体思路,应当是在不改变其基本原理和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国有资产监管需要、企业现阶段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客观要求,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标准值制定方法,充实标准值体系,改进评价计分模型,从而使评价结果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企业绩效状况,更加准确的揭示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加有力的引导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调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是根据操作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需要和会计制度改革的现实要求,将资本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增长率指标替换为国有权益回报率、存货周转率、销售毛利率和销售毛利增长率;二是调整净资产收益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调整、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计算口径;三是根据监管需要,将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和技术投入比率调整为基本指标,相应将总资产报酬率和销售增长率调整为修正指标:四是适当提高资本保值增长率权重。
(2)提出标准值体系改进方案。一是优化标准值的制定方法,针对多数样本数据符合正态分布的特点,利用标准正态累积分布函数,返回一定概率密度下的结果乘以样本标准差,作为“下移”平均档标准值的系数,较好解决了现行测算方法中标准值均值偏高的问题。二是梳理标准值的行业划分,使之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对于样本量不足的行业,则予以简化,不再单独制定标准值。三是系统提出了制定国际标准值的基本内容,包括选择制定国际标准的行业、收集国际企业数据、建立分行业数据库、进行测算等主要环节的工作思路。
(3)创新评价计分方法。针对加法计分容易掩盖绩效“短板”的局限性,将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四个部分的得分率看作实现评价结果的四个要素,四个部分的权重比率看作是该部分对评价结果的贡献程度。借鉴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基本原理,绩效评价计分模型可改写为:
Y=P0.34Q0.22R0.22G0.22,其中:P代表盈利能力得分率,是部分修正指标得分/权数×100%,Q代表资产质量得分率,R代表债务风险得分率,G代表经营增长得分率,是计算绩效得分的四个因子,每个部分对企业绩效的贡献程度分别是0.34、0.22、0.22和0.22。采用乘法计分可以放大绩效短板对评价结果的影响,有助于引导企业均衡发展。
从总体上看,改进后的评价体系更加适应现阶段管理要求和企业发展现状,在评价标准的制定方法、评价结果的计分模型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但对绩效评价体系的改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下一步,还需要对改进后评价体系的适用性进行反复检验;对如何在评价体系中引入非财务评价指标并准确量化,还需要不断研究探索;对建立制定国际标准值体系,还需要进行专项深入的研究和实际测算。即使是对评价体系本身,在国资监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国有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信息化程度等客观条件成熟时,也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