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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合作是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趋势的发展要求,是贯彻国家“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坚持军民合作、寓军于民”方针,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互动合作机制,可以实现航天工业科技基础与地方工业科技基础融合,维持一个更具有弹性的航天工业基础,实现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通过国内外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合作情况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目前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合作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还停留在比较低的水平上,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有着比较大的差距。美国2001年的《国防报告》宣称:美国原先军民分离的两个工业基础已基本融合为一体。
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合作的障碍涉及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到国家法规与政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历史根源、企业内部的运作方式、企业文化等多方面的障碍,主要有:国家法规与政策限制障碍、缺乏互动合作的体制基础、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分割经济体系、航天工业企业投资主体单一、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军用标准与民用标准差别、信息沟通机制、观念障碍等。
针对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合作的障碍及分析,可以从宏观、微观几个层面采取相应对策。必须改变和完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加快体制改革进程,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航天工业的封闭性与垄断性,完善航天工业企业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航天军用产品招投标制度,改变军用技术知识产权制度,使所有权与使用权适当分离,改进军用标准管理,降低社会资源进入的技术门槛,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促进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融合;构建航天工业与地方工业互动平台,打通军地资源链接通道;航天工业企业实施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战略,改变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