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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四个平面的角度分析英语致使句(the English causative construction):认知,语义,句法和语用,旨在揭示英语致使句的宏观整体状况。 本文第一章到第三章首先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总结了致使句的特点,即:在致使事件(the causing event)和结果事件(the caused event)之间存在致使的关系,致使事件需先于结果事件,致使力(the causing force)是单向并且可传递的,在致使句中有直接和间接致使之分。第四章在认知的角度确定了致使事件中的五个要素,并且认为致使力是判断致使句的首要因素。而五个要素中不同程度的融合导致了致使句的多样性和表达的丰富性。通过对致使事件的研究,本文认为,是致使事件要求必须存在一个被使者(the causee),从而为不及物动词带“宾语”提供了进入的条件。这就修正了Goldberg(1995)中简单将不及物动词的“宾语”归为构式的理论。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概括了致使事件中参与者在语义的平面所承担的不同语义角色,在句法的平面上所展现的三种结构形式。第七章从语用的角度区分了中立致使句(the neutral causative),结果性致使句(the resultativecausative)和功能致使句(the functional causative)。在四个平面的基础上,文章分别考察了结果性致使句和纯结果句(the resultative causative and the pureresultative),描写了其区别和相似点,从而提供了辨别二者的依据。 文章最后提出了在致使事件的语言表达上四个平面协同作用的假想,即:认知提供了语言表达的事体框架(Event frame),语义负责语义角色的分配,句法将表达限制在现有的语法格式内,而语用用于凸显说话者想要强调的具体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