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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调查发起之后,调查机关与有关当事人迅速地卷入了一场关于产品成本与价格的会计论争之中。不论是调查机关还是当事各方,都必须从会计师那里寻求帮助。看起来,反倾销好象不是普通的法律诉讼,而是发生在既定法律程序之下的会计专业纷争。因此,反倾销为法学与会计学提供了一个相互观照的镜子。
本研究从一个会计学的视角,来审视反倾销法。
本文开宗明义,阐述了一个会计师眼中的反倾销法,论述了会计体系的差异对国际反倾销法的影响。作者从证据法学与会计准则相结合的角度,对财务专家如何参与反倾销诉讼进行了研究;从法学与会计学相结合的角度,对反倾销法的核心会计概念“正常价值”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反倾销法“正常价值”的会计本质就是“公允价值”,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导向的“公允价值”孕含了深刻的市场正义理念。最后,作者对中国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的“原罪”,即“非市场经济”问题进行了研究。
文章对倾销裁定中的三个核心会计概念“正常价值”、“出口价格或结构出口价格”以及“公平比较”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一研究试图用会计语言来解读法律语言,对正常价值、出口价格或结构出口价格以及公平比较的法律含义、具体的计算与调整方法、会计学公式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在此基础之上,建构了美国倾销裁定的会计模型,并用一个具体的装饰品案例对模型进行了试算。文章对于倾销裁定中涉及的具体会计学方法,如价格波动的影响、正常交易关系检验、成本检验、结构价值的运用、模式匹配、商品差异调整、间接销售费用的不对称处理、CEP利润的计算、零位调整等进行了分析。
本文对反倾销调查问卷的填答进行了研究。文章分析了美国反倾销调查问卷的准备和发放、补充调查问卷以及调查问卷的答复期限,讨论了问卷呈递的基本要求;并逐个部分地解释了如何对答复在技术上是否充足进行分析,提供了详细的核对清单。
最后,本文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多哈回合反倾销谈判进行深入的研究,并就中国政府在本轮谈判中的应当采取的立场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作者认为,鉴于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与最小受益者,建立公平、合理的反倾销秩序是中国的国家利益所在。政府应当从战略高度认识本轮谈判的价值。文章从多哈回合部长宣言所确定的反倾销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目标出发,对反倾销协议的修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文章还对目前国际经济学界和法学界争论十分激烈的“用竞争政策代替反倾销”的观点进行了法和经济学分析,认为用竞争政策代替反倾销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