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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是当下学界和新农村建设研究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将新农村建设推向更高效的发展阶段?促进农民合作是必由之路。农民合作指“农民个体、群体为满足或维护自身利益,汲取必需的社会资源,主动或在他人引领下,通过制度内或制度外方式与其他农民个体、群体达成一种联合,以实现自己在单独情况下无法完成的目标。”本文研究的农民合作是以自组织为主要合作形式的内生型合作。当前,严重个体化的农民只有通过有效整合,才能充分发挥其博弈能力,进而合理承接和使用在国家政策推进下越来越丰富的外部资源,促进自身发展,改善生产生活状况。要整合原子化的农民,唯有加强农民间的合作。理解农民合作,是开展合作的前提。剖析机制,是理解的关键。而中国乡村社会背景下对农民合作的理解,如果跳出的“关系”的视角,那么这种理解一定是苍白的和缺乏解释力的。 循着这个思路,本研究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行政村农民合作行为的机制为研究对象,以“关系”为研究视角,第一章首先介绍了国内外关于农民合作的历时性研究及当前研究的进展和成果,同时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我国乡村社会关系研究的状况。接着指出本文所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田野调查方法以及参与观察、深度访谈、文献搜集等具体研究方法,并对“农民合作行为”、“关系”、“运行机制”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和解释。第二章分三部分,主要是对小岗村田野调查资料的综述和分析。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小岗村的概况以及当年发生的那场轰轰烈烈席卷全国的风暴。第二部分介绍了笔者在小岗村调查期间所见的小岗村现状,并就小岗村从当年改革初期的蓬勃发展到今日的停滞不前的状况进行了归因分析。第三部分,笔者提出要改变当前小岗村发展缓慢、对外部资源承接不力的状况,一条必由之路就是促进农民合作。接下来,笔者分三部分,结合在小岗村调查获得的田野资料分别对合作机制的各组成部分进行了分析。第三章,笔者以专题的形式,从关系的角度,分别以资源注入、能人、人情、社会距离为切入点,深入讨论了影响农民合作行为的机制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