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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企业之间并购情况不断增多,企业不断调整经营战略、抢占优势资源,以应对时时变化的市场。然而企业并购会导致企业主体更迭,对劳动者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产生重要影响。英国、日本、欧盟为了解决原有劳动合同履行问题确立了劳动合同承继规则,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4条也规定了劳动合同承继,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同时在解雇保护等方面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仍有欠缺。本文从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按照“阐述理论和背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研究共包括五部分,分析了我国劳动合同承继规则的不足,解雇保护制度的缺陷,提出了完善企业并购时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的路径。第一部分介绍企业并购的具体内涵、劳动合同承继的含义以及企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理论基础。企业并购具体包括企业合并、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三种类型,劳动合同承继本质上是原劳动合同对并购企业继续有效,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理论基础在于劳动权、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第二部分分析企业并购对劳动者权益的影响。企业并购往往被认为是企业股东之间的事情,忽略劳动者对企业发展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与劳动关系转让的异议权。资产收购本质上是企业之间资产买卖行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收购企业接收被收购企业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关系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并购后的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我国法律没有做出特殊规制,难以避免企业借并购之机违法变更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主体发生变更后劳动债务的承担问题,我国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改制进行企业并购时职工安置政策和现阶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企业通过兼并、资产转让等方式进行改制时,采取了一些有益的劳动合同处理方式,如采用劳动合同自愿承继、保障职工的知情权与异议权等。《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承继,但是存在细节规范不完善、适用范围不全面等问题,缺乏相关配套规定,劳动合同承继制度并没有满足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求。第四部分分析我国企业并购时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困境,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劳动者知情权与异议权得不到保障,二是劳动合同承继范围不全面,三是没有适当限制企业变更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四是新旧用人单位劳动债务的承担问题不明确。第五部分提出完善企业并购时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建议。一是完善立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与异议权。二是完善劳动合同承继的范围。资产收购时工作内容与被收购资产紧密相关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也由收购企业承继。集体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化为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并购企业承继,即劳动合同承继也包括集体合同。三是适当限制并购企业变更与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规定企业拟制解雇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性裁员时的劳资协商义务。四是明确原企业对并购前已经存在的劳动债务的连带债务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