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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作为赋予发明人暂时性垄断权利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存在了四百多年。建立专利保护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发更多的发明,促进技术创新,然而,由于其本身所带来的垄断权利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于是,专利制度就必须在这两者之间进行权衡,而寻求最优的专利制度设计,使得社会能够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多的收益,就成为经济学家们讨论的焦点。 本文回顾了最优专利制度设计的文献,自从1969年Nordhous所做的开创性工作以来,经济学家围绕着最优专利制度设计进行了大量理论研究,从最初的仅讨论最优专利保护期限,到最优专利保护范围;从对单一性创新的讨论扩展到累计性创新,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分析越来越深入。尽管他们的理论各不相同,所得结论也不甚一致甚至完全相反,但却使得人们对专利制度的设计以及专利制度保护本身产生了更深刻的认识。然而,他们对最优专利制度设计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产业层面上,缺乏对在国家层面上的影响因素的考虑,这包括一国的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开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经济规模等,而这些因素已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而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国家层面的角度以一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作为分析的切入点,围绕着专利保护制度功能目标的选择,对最优专利制度设计进行了探讨,从理论上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专利保护水平的确定是综合考虑各专利保护制度功能目标的产物,是政府选择的结果。政府对专利保护目标的选择直接决定了最优专利制度的设计。 第二,专利保护水平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中一国的经济发展战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是因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政府专利保护制度功能目标的选择,从而也就决定了专利保护水平。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战略意味着国际技术扩散优于国内技术扩散,这就导致实行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的发展中国家较之实行进口替代型发展战略的发展中国家更加重视专利保护。 第三,由于一国的经济开放程度往往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点,体现了对专利保护制度功能目标的选择,因此,它的大小也就决定了专利保护水平的高低,随着经济开放程度的加深,专利保护就必然趋于更加严厉。 从对中国经济开放程度与专利保护水平之间的关系的实证分析来看,随着中国经济开放度的提高,专利保护也随之加强,两者之间呈现出较强的相关关系,一定程度上应证了上述理论分析框架。 文章最后在考察中国今后的经济开放将向着更高阶段和更高效益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提高专利保护水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