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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公益事业的稳步前进,民间非营利组织获得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日益显现和重要。与此同时,利益相关者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他们要求清晰完整地了解组织的运行情况,获得完整而准确的会计信息。但是,当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组织目标的实现。因此,民间非营利组织必须要对会计信息披露进行改革,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以无偿使用的民间资本为主要资金来源,开展公益性或非互益性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民间组织。组织目标是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社会公共福利增加,组织的各项机制和活动都必须围绕目标进行。民间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和民间性两大特点,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和特点决定了其会计信息披露具有自己的特殊性。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从组织整体绩效评价和具体项目信息披露两个层次披露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会计信息披露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从决策有用的角度来看,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资金投入者进行投资决策;从受托理论来看,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受托责任的解除。财政部2004年8月颁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制度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是目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依据和操作指南。因此,了解《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深入分析该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对于完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十分必要。 目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会计记录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财务信息的缺失和不规范;财务报告体系存在缺陷,导致披露的会计信息披露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可比性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有用性低。产生以上问题的客观因素主要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基础理论的欠缺,缺乏一套完整合理的会计体系作支撑;法律、制度层面的信息披露的强制性信息的不完善;外部监管不到位。主观因素主要有:信息披露成本限制;非营利组织缺乏生存和竞争意识;财会人员素质低下;自律机制和审计机制不健全等。以上对存在问题和原因的分析为接下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改革措施的提出奠定了基础。明确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和内容要求对于信息披露改革十分必要,这为改革指明了的目标和方向。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真实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等;内容方面主要是要求非营利组织不仅要披露组织整体的绩效情况,更要补充针对具体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个体信息,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出资者的要求。 针对当前信息披露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笔者提出了几点改革设想和建议,主要有三点核心建议。第一,建立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构建两级准则模式,即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同时并行。基本准则和会计信息披露概念框架为具体准则的制定提供依据,具体准则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指南,如果在实务中碰到具体准则没有规定的新问题,要以基本准则为指导。同时要完善现有会计制度,作为整个准则体系的补充。一是由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只适用于法人性质的非营利组织,二是因为该制度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建议民间非营利组织借鉴《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为广大非法人非营利组织提供适合自身特点的制度规范。第二,建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内容体系。在现有财务报告基础之上,建立综合性财务报告体系,重视报表附表和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加强表外披露,提高非财务信息的比重,这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和组织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说明。第三个核心建议是提出构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双重模式的设想,即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会计信息披露一般模式和以受托责任说明为导向的具体模式,这是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创新。会计信息披露的一般模式适用于所有信息使用者,这种模式披露的信息能够满足所有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的信息需求。一般模式所披露的信息应以绩效为导向,以便于信息使用者进行组织绩效评价,但是这里所说的绩效不仅仅指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社会综合效益,这是由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模式是针对特定的信息使用者而言的,这种模式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对特定信息使用者提供具体活动或项目的受托责任说明书,重点在于说明非营利组织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此外,其它的建议还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违法违规惩治力度;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信息产生和披露过程。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十分复杂,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任重而道远。但须指出的是,对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改革进行研究必须紧紧围绕非营利组织的目标和性质,必须明确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特点,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把握好对问题及原因的分析方向,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与完善。此外,以上对会计信息披露改革的研究更多的是从理论出发,今后应在实证研究方面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