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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生态补偿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然而迄今为止,人们对生态补偿的概念、补偿的额度、补偿的方式、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的责任等关键问题尚不清晰,使得生态补偿难以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 本论文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研究为基础,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生态补偿的关系进行梳理,构建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生态补偿理论框架,并针对三江源区生态补偿进行了具体研究,为生态补偿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路。主要内容和结果如下: (1)通过总结相关理论基础和研究进展,提出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生态补偿的一般思路:根据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益与实施成本来确定生态补偿的额度;依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空间流向来界定生态补偿的主体/对象;依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流转强度来划分受益主体的生态补偿责任。 (2)通过分析三江源区生态系统不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转移方式、转移范围和转移强度,确定其水分调节价值的补偿主体为三江源区下游消费水资源的各省行政区,空气质量调节价值和气候调节价值的补偿主体为国家,土壤保持价值的补偿主体为三江源区自身。通过对三江源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特征的分析,确定三江源区农牧民和当地政府为生态补偿的对象。 (3)根据三江源区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益和机会成本之和,确定三江源区生态补偿的上限为1559.00×108元。根据三江源区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之和,确定三江源区生态补偿的下限为1262.46×108元。 (4)根据不同补偿主体对三江源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受益程度,确定各省份、国家以及三江源区对生态补偿数量的分担比例约为51.52%、21.21%和27.27%。各省份承担的金额为650.36×108~803.12×108元,国家承担的金额为267.79×108~330.70×108元,三江源区自身承担的金额为344.31×108~425.18×108元。 (5)结合三江源区牧户问卷调查结果,分别设计了三江源区近期和远期生态补偿方式。三江源区近期生态补偿方式主要有增加退牧草场管护费用、农牧民生产资料补偿、生态移民生活费用补偿、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补偿和技术培训补偿;三江源区远期生态补偿方式主要包括经济结构调整补偿,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加大教育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