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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主要研究1927年以来中国政治合法性的基础、来源、合法化、危机原因等,探索政党与政治权威的关系。为此本课题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主要运用历史的研究方法、辨证的分析方法和文献资料的比较研究方法,同时适当运用政治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的相关研究方法。 政治权力必须转化为政治权威,才能更有效能,也才能长久。政治权力是指统治者或统治机构影响被统治者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当被统治者认为掌握权力的人有道义上的职责来行使权力,而且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制裁措施的时候,他们就能够自愿地服从权力而无须统治者强迫或说服。这就被认为是具有权威的权力。那么,被统治者如何才能相信统治者有权统治他们?这实际上也即政治合法性的问题,政治合法性就是指政治统治基于一定的价值规范而具有正当性、合理性,因而得到大多数民众认同和服从的特性。人们根据统治者能否按照公认的价值规范、实现反映时代主题的公共利益来评判某种政治统治。 中国辛亥革命后的政治社会状况决定了政治合法性的获得与能否实现革命和发展的时代主题密切相关,而且在合法化过程中,政党的合法性是关键。国民党政权丧失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执政的国民党自身合法性的严重缺失,导致其合法化的失败;相反,根据地政权的扩大和巩固正在于共产党自身日益赢得了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尤其是农村的支持。中国共产党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具有坚实的政治合法性基础,它来源于革命的合法性。这种革命式合法性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特殊的理念,但是随着革命时代的终结,革命式合法性的悖论日益明显。当市场经济逐渐取代计划经济,利益结构和关系发生巨大变化之时,政绩就成为政治合法性的最主要来源。但是政绩不可能成为现代政治条件下政治合法性的长久来源,必须确立法理型的政治权威模式。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由合法性来源的暂时缺损以及政绩合法性的“困局”等问题造成的合法性危机时隐时现,中国面临着重构政治合法性的艰巨任务,这需要中国共产党发挥主导性作用,并在合法性的维护中巩固领导权威和政治秩序。为此,要在反思革命式合法性的基础上,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为基础的、以法理为主要来源的、以提高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统治绩效以及预防合法性危机的安全阀机制等为途径的合法性结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