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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妇女”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群体,是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社会性别观念及农村妇女自身文化素质等共同作用的结果。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然而,由于受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农村劳动力中大多数在城市虽然从事着非农业工作,但依然是农民身份,享受不到城市户口所带来的任何资源和利益,更不可能实现举家迁移。因此,“部分流动,部分留守”是农村家庭利益中最合理的选择。而受传统社会分工和社会性别观念的影响,“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的封建思想主导,使得男性成为流动的主要对象,女性就只能留在家里肩负着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农业生产劳动与家庭赡养、抚养责任。于是,在我国农村便形成了一支庞大的“留守妇女”群体,在河南省农村,妇女留守现象更为普遍。河南省既是人口大省,又是农业大省,因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输出数量较多,留守妇女现象更为明显,在社会中产生的影响也更为强烈。
由于家庭中丈夫的长期缺席,如今的农村“留守妇女撑起了整片天”,不仅是家庭的顶梁柱,也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在家庭、农业、农村发展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教育与培训具有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本论文以河南省为例,选取劳务输出量和留守妇女现象较为突出的五个农村作为调查地区,采用个案访谈、观察、田野调查等人类学方法,并辅助一定量的调查问卷,深入了解河南省农村留守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及教育与培训现状,分析教育与培训对农村留守妇女产生的影响及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探究一条适合农村留守妇女教育与培训的方法与模式,从而满足她们多元化的需求。其目的在于通过教育与培训这种途径与手段,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提高她们自我发展意识,使她们树立“自立、自强、自尊、自立”新女性观念,并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促进她们个体生存与发展的同时,推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