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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H市出租车行业为个案,借鉴社会行动理论、组织理论和利益表达理论,从事件——过程的视角,通过对出租车行业中的利益格局、利益博弈以及下层群体的利益表达和社会自组织状况的调查分析,探讨了正在形成中的中国城市新移民社会的组织化机制及其动因。全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章导论给出了论文的总体分析框架和核心概念。 第二章描述了H市出租车行业的不平等利益格局,其中个体车主和司机处于结构的下层,他们受到政府的不公平对待和公司的剥夺,处于弱势地位。 第三章探讨了H市出租车行业的相关利益主体在利益博弈中的角色、策略及其结果。分析表明,地方政府正在成为一个试图与社会分利的谋利型政权经营者。他们通过政策过程,将自己的特有偏好和利益诉求结构化、合法化,从而使下层群体的合法利益受到“合法化”的剥夺。出租车企业作为政府部门的社会代理人,依靠其对政府部门的依附以及对行政管理功能的部分代理,分享了额外利润;并通过对政府赋予的“管理权力”的运用,与相关商业部门以及某些政府部门(领导)结成了共生性的谋利集团。在多重剥夺之下,个体车主和司机群体产生了强烈的不公平感和被剥夺感,他们采取了拖、装糊涂、逃跑、退出、自我贬低等策略对这种不平等结构进行了日常反抗,但是其反抗的效果和意义都极为有限。 第四章讨论了下层群体利益表达的阻滞现象。对于下层群体来说,制度性表达渠道表面上是充足的、畅通的,但实际上许多是虚置的。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对信息的有意识筛选和过滤,使得不利于自己的意见从政策过程中消失,下层群体的制度性利益表达呈现出低效甚至无效的结果。他们通过媒体和给领导个人写信所进行的表达更多的是一种情绪释放和意见表达。在制度性利益表达的组织性主体缺位、个人表达低效的情况下,下层群体只好求助于社会自组织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五章探讨了新移民社会的结构化方式——社会自组织的社会基础及其特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一个新的移民社会正在形成。这给社会自组织的发育提供了基础。社会自组织是新移民群体用来维护自我利益的基本组织化方式,它往往在无(正式)组织的集体行动中展现自身。这种无(正式)组织集体行动的重要资源是地方性知识和乡土关系,根本策略是游走于“情”、“理”和“法”之间,社会心理基础是下层群体的集体受歧视感与对政府的集体不信任,重要构成要素是底层精英及其对行动的筹划和运作。通过社会自组织的集体行动,下层群体在与强势群体的较量中(部分)争得了自己的利益。 第六章为结论和进一步的讨论。 研究表明,社会自组织作为新移民社会重要的社会组织化形态和利益组织化方式,是弱势群体在利益受损和利益表达阻滞情况下的理性选择。它对于维护和争取弱者的个体和群体利益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