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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制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即市场失灵,这就需要政府干预,依靠诸如政府财政等的非市场性手段来解决,通过宏观调控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从1998年到2004年,我国连续七年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对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发挥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由于体制障碍和短期政策的长期化,后期积极财政政策的负面效应也逐步显现出来,财政政策效应的种种弱化迹象也趋于严重。2008年面对新一轮全球金融危机,我国再次使用积极财政政策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有效地阻止了经济下滑,实现了经济复苏,然而目前复苏的基础并不牢固,鉴于世界经济与我国经济的现实状况,在短期内积极财政政策的淡出还不可能,现阶段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因此,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为了有效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应当赋予这种政策以更充分的改革内涵,站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的视角下,从政策的作用方向和作用机制上进行必要的甚至是比较大的调整。本文在研究时以定性分析为主,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分析在我国建设公共财政体制的背景下,积极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效应,同时对改革开放后积极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两次大的应用进行比较,指出财政政策的弱化现象,使得理论分析通过实证研究得以验证。 在理论综述部分,从积极财政政策的发展演变入手,分别对积极财政政策发展的理论进行综述,为这一政策的实施作了必要的背景分析。同时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实践,分析指出积极财政政策有其促进作用也有消极影响,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政策应向公共财政体制建设转型,从而引出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方向,即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在公共财政理论部分,以时间为线索,介绍和研究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发展,同时结合中国具体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指出,由于缺乏对宏观财政政策和公共财政导向之间矛盾的协调之策,财政政策弱化现象也日趋严重。 在文章的最后,站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这一视角下,指出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中要更好的发挥作用,需要在政策的作用方向和作用机制上进行必要的甚至是比较大的调整,引出了我国目前面临的财政改革的新方向——转变政府职能和发展公共财政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