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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三农”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国家通过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统领解决“三农”问题。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改革长期滞后的农村金融制度这一制约“三农”发展的突出问题。 本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为背景,以制度经济学、金融抑制和深化理论等学说和原理为分析框架,深入剖析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现状、缺陷以及制度变迁中的深层次矛盾和成因;同时,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新要求,并结合国外有代表性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经验与启示,提出了推进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实施路径和环境建设等一系列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运用制度经济学等理论,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制度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的现状,突出表现在农村贷款需求难以满足、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差、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等方面,其成因在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安排是长期服从并服务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和金融抑制。同时,在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中,形成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正规金融组织及其管理层既得利益集团,使低效的农村金融制度沿着制度收益递减的“诺斯路径依赖Ⅱ”的轨迹持续下去,而不会沿着制度收益递增的“诺斯路径依赖Ⅰ”的轨迹演进。 在上述基础上,本文深入分析了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在提供信贷资金和完善金融服务的新需求,进而提出了必须通过构建对各利益集团激励相容机制,推进农村金融的诱导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并实施金融深化战略,才能有效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实现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金融制度。本文提出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是: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和基础服务体系。实现上述目标模式的路径是:统筹安排,全面把握;协调推进,有序运作;分类实施,市场主导;积极试点,稳步推进。 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重点突破,又需要统筹实施配套措施。本文提出,重构分工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商业性金融体系和合作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重要环节;并在增量改革方面,要大力开展村镇银行、小额农贷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认可并规范农村非正式金融,构建农村保险制度,这样才能建立覆盖广泛、持续发展、功能互补、服务先进的较为完善的农村金融制度。同时,要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给予农村金融在财税政策、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方面的激励和扶持,实施农村金融的对外开放,开展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从而确保农村金融制度沿着正反馈机制的轨道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