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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目标,标志着我国医保事业进入了向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新阶段。但当前我国城乡各社会阶层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别和差距,改善这种差别和差距,是建立公平公正、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目标所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群众对医疗保险服务需求急剧增长,但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医疗保险体系,对于有正式职业的劳动者,被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对于没有正式职业、未能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群,也按户籍制度划分成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个不同的参保群体。两者在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待遇享受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可以说,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体系被“碎片化”,体现出块块分割的特征。近年来,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越来越快,特别是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向城镇居民生活水平靠拢,农村居民要求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社会保障待遇的愿望越来越迫切。
打破这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割裂的状态、并打破有无职业界限,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接轨、最终走向一体化不仅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降低他们的医疗风险,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课题之一。
本文通过对代表珠江三角洲地区模式的东莞城乡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改革和发展研究,对我国其它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地区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