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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是中国和谐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其配置的公平性与效果对一个城市的宜居性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影响。但是,目前国内学者关于中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公平性研究还相对滞后,尤其缺乏对不同类型公共服务设施可达性的综合分析、以及不同空间尺度和可达性测度方法的比较研究,且更少关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社会公平维度。随着以人为本城市发展理念的逐渐深入,特别是“十九大”提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居民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满意度高低已成为城市发展质量评判的试金石。因此,准确把握不同社会经济属性居民的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特征、解析城市居民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的主要影响因素,对提高中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和学术研究意义。北京作为国家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明确提出要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深入探讨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公平性与居民满意度效果,对提升城市的宜居水平、改善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同时也可为国内外其他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供科学借鉴。 论文在对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理论基础和国内外研究进展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利用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空间要素数据、2010年城市人口普查数据和2013年宜居城市问卷调查数据,采用描述统计、数理统计和GIS空间分析等方法,围绕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与需求特征和空间格局,公共服务设施可达性特征、空间格局和社会公平性,居民的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评价与影响因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对居民满意度的影响等主题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论文主要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1)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公平性存在空间尺度效应和设施差异性。街道尺度比格网尺度的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公平性更高,其中养老设施、休闲游憩设施、文体设施和金融设施供给的公平性相对较低。不同空间尺度和不同类型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与需求的空间特征也明显不同。除个别设施外,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供给和需求均具有显著的空间集聚特征,且二者呈现出不同的空间匹配特征和局部空间关联模式。 (2)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可达性呈现出中心边缘结构特征,并具有空间集聚特征,且与居民需求强度呈现出显著的空间关联。公共服务设施可达性的公平性则具有空间尺度效应和评价指标敏感性,街道尺度比格网尺度公共服务设施可达性的公平程度更高,但不同空间尺度和不同测度方法的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公平程度存在明显差异。 (3)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存在一定社会不公平。外来打工者、城市蓝领和外来白领等社会经济地位因子分布对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可达性具有依次递减的显著消极影响。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可达性的社会空间类型可归纳为精英社会阶层区、社会弱势群体区、低阶层累计机会优势区、低阶层休闲养老教育优势区、外来白领集中的公共服务优势区和高阶层累计机会优势区等6大类型区。 (4)北京城市居民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整体评价适中,且满意比例不高,分别为3.44分和46.3%,购物设施、公共交通设施、金融设施、餐饮设施、休闲游憩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体设施和养老设施等居民满意度依次递减。不同类型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以及被访者的家庭月收入、户口状态和性别等社会经济属性均对公共服务设施整体满意度具有显著影响。研究显示,北京城市居民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与可达性存在显著的空间关联特征。 (5)多层次模型分析发现,街道层级因素可以解释6.52%的北京城市居民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差异,影响北京城市居民公共服务设施满意度的个体层级变量包括最近设施集聚中心距离、年龄、学历、户口状态和家庭月收入等个体层级变量,以及累计机会可达性、最短距离可达性、外来打工者、城市蓝领、外来白领和人口密度等街道层级变量。 本论文丰富了关于中国城市内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公平性与效果研究的不足,从多空间尺度和多测度指标等视角对中国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公平性进行了全面审视,并把城市内部公共服务设施的实体空间与社会空间、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深入解析了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社会公平性和居民满意度影响因素,研究结论对促进北京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优化调控更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