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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是国家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资金中介机构,对维护经济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以最低资本充足率作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基础的巴塞尔协议暴露出了自身的脆弱性,随着商业银行经营业务趋于复杂化,第二支柱的外部监管和第三支柱市场约束的监管强化作用也表现出了缺陷。为应对以上问题,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发布了巴塞尔协议III,新协议重点对第一支柱的最低资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提高了对资本质量和资本数量的要求,实现更广泛的宏观审慎评估资本层级,同时扩大了风险监管的范围。我国作为巴塞尔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国,全面跟随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于2012年发布了人称“中国版巴塞尔协议III”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开启了我国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新时代。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确立为国家战略。2015年末,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成为一个必然趋势。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也正是监管机构的新监管目标。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了差异化的资本监管政策。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同时符合条件的微型和小型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75%,低于一般企业贷款风险权重的100%。
当前对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与实证研究还较为匮乏。特别是在“发展普惠金融”确立为国家战略之后,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对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效果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的研究背景和现实意义,并通过文献综述,简要回顾并评述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对资本监管与小微企业贷款影响研究现状。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及概念,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通过对资本监管政策和小微企业贷款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从货币政策到对小微企业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进行解释,然后从金融监管理论的巴塞尔协议出发,论证资本监管制度的必要性。针对实行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本文从对我国资本监管制度的发展和演变过程出发,详细的阐述了我国资本监管现状,并对当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等部分经营指标的现状进行了简要描述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简化的商业银行货币信贷模型,针对本文研究目标,结合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行为,对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传导机制进行分析推导,提出资本充足率监管会抑制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的假设,但是通过对小微企业的实行差异化的资本监管政策,能够减轻资本监管对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的抑制作用,或者说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有利于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发放的假设,以此为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最后,采用60家商业银行2011年-2017年的面板数据,利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因素。模型以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资本充足率作为解释变量,加上银行层面和宏观经济层面因素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资本充足率会抑制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的基本结论。接下来为研究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加入政策虚拟变量,并通过双重差分的方法回归分析,以此评估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程度。为了更进一步分析不同类型银行间的政策效果差异,将银行分成了大银行组和中小银行组分别回归比较,得出最终结论。
结果显示:(1)从资本监管政策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来看。监管机构实行严格的资本监管政策,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提高。说明在资本监管政策的压力下,对商业银行加强风险资产管理,提升资产效率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2)从资本充足率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来看。商业银行在严格的资本监管条件下,小微企业贷款与资本充足率有着负相关关系。这一结果说明,在没有额外政策的支持下,商业银行更愿意将贷款发放给非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不完善的内部信息披露机制、没有合适的抵押物、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阻挠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发放。(3)从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执行来看,执行政策之后削弱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与资本充足率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提高了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长速度。这一结果说明,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确实起到了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作用,对于发挥支持普惠金融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起到一定作用。(4)通过对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分组回归的结果来看,差异化的资本监管政策对于不同规模银行的促进力度是不同的,对大型银行的促进作用小于中小型银行。这一结果说明虽然大型银行在各项政策的促进下提升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但是同中小型银行相比,还有一定提升空间。
基于以上的实证研究结论,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和信贷资产结构现状,为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保持政策稳定延续性,继续执行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持续优化小微企业贷款金融供给体系。(2)继续引导大型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强化大型银行的主体责任,构建出竞争性的小微企业贷款供给格局。(3)探索新常态的政企银三元关系,提升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完善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服务体系。(4)鼓励多元化资本补充渠道,扩展商业银行资本来源,提升商业银行资本水平。(5)健全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强化资本约束经营理念,提高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6)多政策结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经济总量的提高,实现产业结构转型。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发展普惠金融”确立为国家战略。2015年末,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国务院出台《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成为一个必然趋势。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也正是监管机构的新监管目标。为了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促进商业银行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了差异化的资本监管政策。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同时符合条件的微型和小型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75%,低于一般企业贷款风险权重的100%。
当前对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理论与实证研究还较为匮乏。特别是在“发展普惠金融”确立为国家战略之后,面对复杂的经济金融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对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效果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的研究背景和现实意义,并通过文献综述,简要回顾并评述了当前国内外学者对资本监管与小微企业贷款影响研究现状。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及概念,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通过对资本监管政策和小微企业贷款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从货币政策到对小微企业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进行解释,然后从金融监管理论的巴塞尔协议出发,论证资本监管制度的必要性。针对实行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本文从对我国资本监管制度的发展和演变过程出发,详细的阐述了我国资本监管现状,并对当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等部分经营指标的现状进行了简要描述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简化的商业银行货币信贷模型,针对本文研究目标,结合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行为,对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传导机制进行分析推导,提出资本充足率监管会抑制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的假设,但是通过对小微企业的实行差异化的资本监管政策,能够减轻资本监管对小微企业贷款发放的抑制作用,或者说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有利于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发放的假设,以此为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最后,采用60家商业银行2011年-2017年的面板数据,利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因素。模型以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以资本充足率作为解释变量,加上银行层面和宏观经济层面因素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资本充足率会抑制小微企业贷款增长的基本结论。接下来为研究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加入政策虚拟变量,并通过双重差分的方法回归分析,以此评估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程度。为了更进一步分析不同类型银行间的政策效果差异,将银行分成了大银行组和中小银行组分别回归比较,得出最终结论。
结果显示:(1)从资本监管政策对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的影响来看。监管机构实行严格的资本监管政策,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提高。说明在资本监管政策的压力下,对商业银行加强风险资产管理,提升资产效率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2)从资本充足率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影响来看。商业银行在严格的资本监管条件下,小微企业贷款与资本充足率有着负相关关系。这一结果说明,在没有额外政策的支持下,商业银行更愿意将贷款发放给非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不完善的内部信息披露机制、没有合适的抵押物、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阻挠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发放。(3)从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执行来看,执行政策之后削弱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与资本充足率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提高了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长速度。这一结果说明,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确实起到了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作用,对于发挥支持普惠金融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起到一定作用。(4)通过对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分组回归的结果来看,差异化的资本监管政策对于不同规模银行的促进力度是不同的,对大型银行的促进作用小于中小型银行。这一结果说明虽然大型银行在各项政策的促进下提升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但是同中小型银行相比,还有一定提升空间。
基于以上的实证研究结论,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和信贷资产结构现状,为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保持政策稳定延续性,继续执行差异化资本监管政策,持续优化小微企业贷款金融供给体系。(2)继续引导大型银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强化大型银行的主体责任,构建出竞争性的小微企业贷款供给格局。(3)探索新常态的政企银三元关系,提升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完善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服务体系。(4)鼓励多元化资本补充渠道,扩展商业银行资本来源,提升商业银行资本水平。(5)健全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强化资本约束经营理念,提高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6)多政策结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经济总量的提高,实现产业结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