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国际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外商投资持续增长,跨国公司急剧扩张,企业内部以及关联交易方之间的贸易来往也日益增长。外商投资企业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的现象日趋严重,侵害了国家和政府的财政收入,破坏了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 转让定价机制是企业是为了最小化交易成本而选择的一种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的制度安排。市场具有结构性缺陷和交易性缺陷的不完全性,企业在内部创建一个内部市场,进行内部关联交易,取代外部不完全市场。内部化过程中出现了转让价格,逐步用来调节并且使内部市场像潜在的完全市场一样具有效率。随着委托—代理理论的出现,管理高层将转让定价分权给下属分部门,克服了高层管理者在决策中所处的信息劣势地位。同时利用转让定价机制对生产经营做出合理评估,平衡了总部和分部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跨国公司利用这种内部价格杠杆,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有效调配,对企业内部进行业绩评价和激励管理,获取竞争优势提高竞争力,规避各种管制和风险。企业在全球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往往通过转让定价实现避税功能,例如降低所得税、减少企业关税、获得出口退税和规避预提税等。这必然会减少一国的财政收入,损害国家利益。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实施吸引外资的政策以来,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经济迅猛发展,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尽管涉外税收保持稳定增长,实际上外资企业的亏损面比较大,在华的外商企业利用关联交易人为操纵转让价格,将利润转移至国外造成亏损假象。据估计,跨国公司每年避税给中国造成的损失在300亿元以上,其中60%以上是利用转让定价逃避税收的。外商投资企业一方面呈现出大量的亏损,另一方面生产规模却不断扩大,外商企业的数量和投资额不断增加。这种持续亏损和投资不断扩大的不正常现象已经引起了国家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 跨国公司在中国利用实物交易、国际借贷、劳务和租赁以及无形资产等手段进行避税,在跨国投资经营活动中,侵吞中方合资者、合作者利润。并且具有隐蔽性、专业性和多样化的特点。损害了中国的财政利益,造成税收收入严重流失;破坏税收公平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扰乱中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引起国际资本的不正常流动,使中国国际收支恶化。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中国和其他各国存在税收制度上的差异和由此带来的税负轻重不同。当然,中国在法规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中国的经济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差距,为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提供了客观环境,以及我方的管理能力欠缺使得跨国公司有可乘之机。 研究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避税问题,依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必须将其置于国际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影响到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决策行为的因素诸多,可以分为外部环境的影响因素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因素。经济运行环境、政府的干预程度、税收制度的差异以及国际金融环境都能够从外部对转让定价决策行为产生影响。企业在不同阶段的目标不同、经营战略不同、内部的组织形式和所有权结构的不同也都影响企业决策。 本文对转让定价在中国避税的问题做了实证分析。选取了中国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和韩国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进口的六个行业50多种产品2000至2010的价格数据。采取了广义最小二乘法GLS计量回归方法研究了转让定价动因、贸易开放程度、国家平均汇率、人均GDP对转让价格的影响;并分洲和行业进行了各自的分析。结果显示,跨国企业操纵转让价格低报价,将应税收入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在回避高税国的税收负担同时获得更高的利润,实现全球利润最大化;当在企业所得税与关税的变化下导致TPI下降0.1时,进口商品的转让价格将下降0.257%。人均GDP的变化率和价格变化率是正相关关系,一国的经济势头越好,吸引的跨国公司越多;汇率和一国的贸易开放程度对转让价格波动的影响相比之下稍显微弱,总体来看对价格变化的贡献非常小。64/65章代表的鞋帽制造业和87章代表的电子制造交通运输业价格波动较大,认为在劳务和无形资产交易中,较容易被跨国公司进行转让定价操纵。总体来说,转让定价动因TPI代表的税收因素(所得税率、关税税率)对跨国企业转让定价行为存在着显著的影响。 在转让定价税制方面,随着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规定的日益完善,中国在反避税立法和管理制度上不断地改进,以转让定价为主的反避税调查与管理日渐为税务机关所重视。税务机关在具体实践中也不断地推进转让定价与反避税的发展,目前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改革和现行的反避税法律制度的发展时间较短,整个制度在体系性、实践操作性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文章最后分析了近年来中国反避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借鉴了国际经验,在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分别给出了建议。提出全面检查、重点监管,差别管理、调整统一,尤其针对美国和日本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加强监管,加大对鞋帽制造业和电子制造交通运输业的避税稽查;加强反避税合作,加大处罚力度;联合工商、海关等部门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系统。 总而言之,转让定价调查与调整不单纯是税务监管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也是税企双方对涉税利益进行博弈的过程。建立完善的转让定价税收制度,才能使得这个博弈实现公平公正,而公平公正的税收制度才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真正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