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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科学文化中心,城市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质量、对外开放、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城市人民的生活质量,是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在城市管理各要素中,行政执法体制是最重要的基本要素。我国原有的行政执法体制是构建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客观公正地说,原有的行政执法体制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容貌,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原有的执法体制逐步暴露出其诸多弊端,主要表现为执法机构过多、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行为不规范及执法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降低了城市管理效率,损害了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降低了政府在广大市民中勤政为民的良好威信。
为改革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执法体制,1996年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市宣武区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试点工作。实践证明,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改进行政执法状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实践效果来看,受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效率并未充分发挥出来。
城市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城市管理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科学,当前全国各院校、研究机构对城市管理特别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问题并未进行系统深入地研究和论证,致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由于未得到理论的支撑,其发展的效率和质量受到了限制。本文从一个城市管理工作者的角度,在客观分析影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率提高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从综合执法的法律地位、管理体制及人员配置等方面来探讨提高综合执法效率的有效途径。
在本文中,较为灵活地运用了政策科学、管理科学、定性及定量等一些相关的公共管理理论的方法和观点,结合对影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率提高的各方面因素的分析,创造性地提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实行一员多职、城市管理实行垂直管理及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立法等观点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