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因此,内部控制被视为一种能够保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传递公司经营合规、高效信号,并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机制。与股东相比,虽然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小于股权投资者,但其对企业履约情况的监督较为间接,并以财务信息为重要载体。因此,债权人对于真实、可靠、可理解的财务信息有更强的依赖性。内部控制有助于提高债权人对财务报告的可信赖程度,能改善信息质量,缓解信息不对称及其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使债权人获得更加充分、可靠的信息,是保护债权人的重要机制。加之近几年出现的大股东套现等诸多问题,使得债权人的权益极易受到伤害。因此,探讨内部控制对债权人的保护作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目前理论界对于内部控制的投资者保护作用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股权投资者方面,而较少关注利益更难以得到保障的债权人。基于此,本文创新的研究了内部控制质量对债权人的保护作用,即从保护债权人的视角研究内部控制质量的信息含量,考察内部控制对债券契约的影响,为债权人决策及企业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提供新的证据。并创新性的对比分析了内部控制质量和公司治理在债权人保护方面的差异,为企业建设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政策有效性等方面提供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另一创新之处在于选取了中山大学课题组和迪博公司共同开发设计的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指标——内部控制评价指数来衡量内部控制质量,这一方式一方面克服了单纯利用“是否披露内部控制报告”度量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克服了自我构建衡量指数的主观性。全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导论。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研究方法和文章结构,以及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部分为国内外文献回顾及研究现状。该部分对国内外有关内部控制与债权人保护的文献分类进行介绍,并通过分析评价前人研究,突出了本文研究视角与研究内容。 第三部分为内部控制对债权人保护作用的理论分析。首先阐述理论基础,根据信号理论、代理理论,分析了债务市场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内部控制在解决信息不对称中的作用。然后通过具体分析债权人的保护机制,得出内部控制能够影响债权人决策的结论;并综合分析债务资本成本、新增债务资本、债务期限等债务契约特征,来研究债务契约制定过程中内部控制发挥的债权人保护作用;最后对比分析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在债权人保护方面的差异,期望发现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相比是否在债权人保护方面具有增量作用。 第四部分为研究设计部分。本文运用多元回归法研究内部控制质量对债权人的保护作用,选取2009-2010年我国深圳、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作为总体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整理上市公司2009-2010年年报数据,以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为主要自变量与新增债务资本、债务资本成本、债务期限等主要债务契约特征构建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研究内部控制质量与债务契约特征之间的相关性。并对比分析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在债权人保护方面的差异,期望发现内部控制是否对债权人具有保护作用,并且和公司治理相比是否在债权人保护方面具有增量作用。 第五部分为实证分析部分。多元线性回归及T检验等处理的结果支持了本文的推理,实证结果显示:首先,总体而言,内部控制能够对债权人形成保护;其次,具体而言,在债务契约的制定过程中,(1)内部控制质量与新增债务资本规模正相关(2)内部控制质量与债务资本成本负相关(3)内部控制质量与债务期限正相关;最终,在与公司治理的作用比较方面:内部控制在债权人保护方面,比公司治理更有效。 第六部分是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在对全文研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得出研究结论:内部控制质量能够对债权人形成保护,说明内部控制质量在债务契约形成的过程中,包括决定是否新增债务资本、债务资本成本、债务期限等方面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并同时对内部控制发展在两方面提出了建议:首先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实施方面,建议出台法律法规监督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其次,在内部控制实施自我监督方面,建议设立内部控制行业标杆,增加上市公司建设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最后,总结了本文研究存在的局限性,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