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执行抵销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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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日趋活跃,民事主体间互负债务之情形大量存在,执行程序中行使抵销权之情形亦随之与日俱增。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虽对执行抵销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但遗憾的是,该规定内容简略,实务操作中亦问题频出,有必要对执行抵销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并加以完善。本文在坚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之下,明确执行抵销的性质及价值追求,分析了我国执行抵销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考察了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对执行抵销制度的改进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以期为我国执行抵销制度的完善有所贡献。
  本文共分为五个章节:
  第一章为绪论。首先以典型案例的形式阐述了本文研究问题点的来源;其次指出对我国执行抵销制度进行研究具有理论价值与实践指导价值;再次进行简要的文献综述总结当前我国的研究现状;最后明确本文的研究思路。
  第二章,执行抵销的概述。本章就现行规定下执行抵销的概念进行了简单介绍;分析出执行抵销既需满足合同法有关抵销之要求亦需经由法院审查裁定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受私法与公法双重调整的特殊性质;明确执行抵销所追求的制度价值主要包括担保价值、程序公正价值和经济价值。
  第三章,我国执行抵销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首先对我国执行抵销制度立法现状进行简要剖释,明确现行立法对执行抵销的具体规定;其次指出我国执行抵销制度司法现状中出现的乱象;最后总结我国执行抵销制度存在的问题,即适用条件设置不合理、程序设计不足及救济程序缺失。
  第四章,民事执行抵销的域外考察。对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例进行简要介绍并评析,指出域外国家和地区民事执行抵销相关制度在主体资格、审理程序和法律效果等内容的可借鉴之处,明确我国借鉴域外经验的具体方向。
  第五章,完善我国执行抵销制度的建议。主要从执行抵销的适用条件类型化、程序设计及救济途径三个方面着手。首先,运用组合数学中排列组合的方法对执行抵销适用条件进行类型化分析,总结出我国执行抵销适用条件的范围;其次,以执行抵销程序的启动、审查和法律效果为着力点,提出适当扩大启动主体、明确启动的时限和形式、由执行机构对抵销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和明确执行抵销的法律效力等建议;最后,通过建立债务人执行异议之诉、完善许可执行之诉以分别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提供救济途径,形成完备的执行抵销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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