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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题为应用理论研究。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市场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对我国现行竞技体育体制内存在的生源质量、运动训练效率、运动员再就业、竞技体育人力资本和竞技体育国家委托—代理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具体研究方法有,文献资料法: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研究文献,掌握国内竞技体育体制的研究信息。访谈调查法:采用个人访谈、直接访谈和非标准化访谈了解运动人群和非运动人群对子女从事竞技体育的态度,通过面谈及实地观察,获得一些实访资料,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了依据。逻辑思维法:通过对实访资料研究,对我国竞技体育体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革的政策构想和建议。 结论: 1、竞技体育生源质量将出现滑坡; 2、受教育程度低对运动训练水平的提高与发挥将产生阻碍; 3、由于过早地放弃了系统的文化学习,导致了未来再就业陷入困境; 4、缺乏对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界定的理论依据,无法有效合理地在竞技体育人力资本投资者之间分割人力资本产权,导致竞技体育人才流动纠风; 5、竞技体育的国家委托—代理关系垂直单一,无法引起行业内的竞争,导致国家资源的浪费。 政策建议: 1、从宏观上,政府可以通过对竞技体育财政拨款的重新分配来诱发竞技体育市场的发展,打破“制度中心”。 2、促进体育局和体育院校的联合。 3、通过制度和法规明确竞技体育人力资本产权。 4、改变单一的委托—代理关系。 我国的竞技体育体制改革也将与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式相一致,是在发展中不断探索和试错的过程,没有现成的制度可以模仿。因此,改革是原发型的并将以渐进方式发展。体制内调整,体制外诱致,由增量改革向存量改革转变,由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转变,体制多元化是未来发展的选择。我国的改革是由政府发起的,政府在放权让利的同时将调整政府干预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和开发社会办竞技体育的渠道,但是,政府投入和干预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在,短期内完全市场化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