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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方兴未艾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客观上带来了两个结果,一个是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方面的研究在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互动中的勃兴;另一个是其直接产生的数量甚巨的跨国公司生产守则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处于其全球供应链上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的要求与挑战。与此相关的还有各国政府、各类独立的分析评级机构和各类国际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NGO)等在内纷纷出台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为我们针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体系化的研究开辟了契机。
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构建首先必须建立在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能否全面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是我们审视一评价体系成立与否的首要标准。本文简单梳理了从弗里德曼到德鲁克再到现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在认识上的沿革,从企业的使命和目的以及企业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入手,在利益相关者的理论平台上,由效率与公平的相互关系的动态视角出发,概括出现代企业的两大基本的社会责任,即“充分利用并有效地配置组织内外的各种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以便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和“尊重所有参与者和相关者的权利并遵循按贡献分配的原则,公平地对待企业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以便充分满足各个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在此基础上,出于实践的考量,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细化,形成由“经济责任,企业对顾客、员工、投资者和社会的责任”等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有机整体,并以此作为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在深入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之后,转入对构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方法论原则的研究。在此笔者借鉴阿马蒂亚·森在其著作《生活水准》一书当中提出的指标选取原则,得出在体系构建过程当中的“全面”与“可行”两大原则,一则是要全面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二则要注重体系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平衡这两大原则所固有的矛盾,又引入了“协调操作”的原则,包括:多样性原则、关键性原则、简明性原则、定量化原则以及信息成本最小化原则。
综合上述在体系设计构成中不能忽视的指导思想与方法论原则,我们基本上可以得出一个由五大项评价类别及各项下具体的评价指标构成的集目标、指标于一身的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但是仅以一个详细的层级结构图形式存在的评价体系是没有任何价值的,体系某些固有的缺陷,例如由于成本或资料获取的限制与体系蕴含的全面性要求之间的矛盾,需要在实际的评价过程当中努力予以平衡。只有采取合适的方法,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够在针对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评价中得出更加科学、客观、有效的结论。有鉴于此,本文在评价方法上采纳能够将定性分析定量化的有效途径即层次分析法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并在评价指标的权重赋予的环节上引入了可变动权重的概念,摒弃了目前存在的各类体系所采用的固定权重值的做法,作为技术性方面的一种解决方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赋予某些评价指标其一定的权重变动值域,即依据作为评价对象的企业的性质、所属行业等个体性差异具体选择使用的权重值。
按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和要求,全面展现本文的应用研究成果,在结尾部分,本文利用了一个针对具体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的实例进行说明,作为本文应用研究的一个成果,以期更加清楚地展现出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操作和社会责任在企业管理体系当中的角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