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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政治、公众知情权运动发展、政府职能转变以及我国履行“入世”的承诺,是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客观要求。
2008年,一部统一全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给广州市开震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虽然广州市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上在我国是先行者,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解决。
本文通过调查、了解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发现广州市存在信息公开观念滞后、主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能力不足、公开范围有限及监督保障制度不完善等四个主要问题,透过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之际,开展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与对策的研究有一定的应用价值。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广州市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行,以及各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一种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