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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期货的诞生,全球金融衍生品交易发展迅猛,金融衍生品在世界经济中举足轻重的作用逐步凸显。我国衍生品市场起步于商品期货,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商品期货市场经历了蓬勃发展——清理整顿——恢复发展的辛碌历程,中国特色的衍生品市场成长之路正在逐步探索。目前中国只有规模有限但发展迅速的商品期货市场,尚缺乏场内金融衍生品市场,这与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趋势形成巨大反差。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利率市场化进程的稳步推进,以及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的全部放开,金融衍生品的推出定将成为必然趋势。
本文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路径与监管问题放在一个基于制度变迁的环境中进行考察,进而从交易成本与路径依赖的角度把握各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路径形成的缘由,及与之相应的监管模式。这一研究角度迥异于当前大多数研究者仅仅关心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品设计或定价等技术层面的做法。以本文的理念,任何国家与地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模式与监管特征的形成都不会是孤立和片面的,必定有其演进的内在逻辑与制度原因。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演进脉络与监管格局,进而提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路径与监管模式,是本论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论文从交易成本入手,分析金融衍生品存在与发展的经济学基础。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宏观交易成本与微观交易成本进行了界定分析。微观交易成本是市场微观经济主体在参与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一般表现为,在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发生的费用。而宏观交易成本是指,由于决策者的利益冲突导致经济扭曲的结果,其一般表现为,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路径选择上,由于决策者的判断而产生的全部金融衍生品市场运作的成本,这其中既包括机会成本、市场运作成本,同时也涵盖社会整体福利的损失部分。正是因为金融衍生品的存在大大降低了资产配置的成本,因此它才具有了“非冗余性”;同时,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积极选取社会总成本最小化的发展路径才能增加整体社会福利。因此,成本是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
与此同时,由于市场需求的不同,金融衍生品以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共存。在探究各国(地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路径的过程中,本文发现,监管制度与市场发展所采用路径演进方式的差异,是导致它们之间金融衍生品市场格局不同的根本原因。金融衍生品之所以产生在商品交易所而非证券交易所是路径依赖的结果。因为,商品期货市场已经形成的风险控制机制,已在制度层面被监管者与市场微观主体所接受,具有较强的合理性与效率性,从而使新的金融产品受到原有制度“惯性”的影响,继续沿该路径发展,并不断强化。
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应倡导以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积极效仿韩国与我国台湾地区,充分发挥政府在引导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积极推动作用。政府在对强制性制度做出安排之时,遵循金融衍生品创新应与监管能力相适应原则、金融衍生品对商品期货市场发展的路径依赖原则、交易及社会成本最小化原则。本文认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路径应该从以下三个层次全面推进。第一个层次,即市场结构的选择上,国家监管机构应态度鲜明地优先推动发展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而非0TC市场衍生品。第二个层次,即交易所的选择上,应该由期货交易所交易上市金融衍生品,而非证券或股票交易所。第三个层次,即产品类型的路径选择上,应该遵循从股票类衍生品到利率类衍生品,再到货币类衍生品这一“金字塔路径”。
监管政策方面,在金融衍生品市场整体监管构架的设计基础上,应该建立以《期货法》为核心的涵盖商品衍生品、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产品与OTC产品的统一监管法律体系;建立并完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分业监管、经常联系的有效机制,并适时构建新的政府监管组织架构。同时,建议政府监管部门通过强制性制度安排,积极规范发展交易所金融衍生品市场;对于现实存在的OTC市场,由各市场参与主体的直接监管机构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实行分门别类的管理。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各参与主体如何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也应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论文的创新之初在于,用制度经济学中交易成本和制度变迁理论分析金融衍生品的演进历程,提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金字塔路径”。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对政府在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过程中的强度与适度性进行了理论分析;并通过创造性地构建效用函数模型,比较分析了在不同信用风险水平的条件下,发展交易所市场与场外市场所产生的不同结果。同时,在数理分析方法运用领域方面,对我国GDP与衍生品市场的相关性进行了数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