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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素有江南“鱼米之乡。’之称,区域内大部分农民已无温饱之虞,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却是许多农民无法承受之重,小病凑合,大病拖着,是不少无钱看病的农民无奈的选择。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从1999年开始,秀洲区率先在全市实施了“四级筹资、两级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重点帮助农民解决因患大病、重病住院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而导致的经济困难问题;2003年,秀洲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出台和实施了嘉兴市秀洲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管理办法,首次将城镇也纳入合作医疗范畴,统筹规划,统筹管理,使全区合作医疗得到迅速发展,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镇居民)占到应参保人口的8O﹪左右。
秀洲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条件下,以独特的筹资思路、新颖的资金管理办法,为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提供了一条崭新的思路。一直以来,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基本上是对工薪收入者实行全面保险,对其他人实行社会救济,这是一种不完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而目前尚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是七、八亿农民这一弱势群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最需要医疗保障,却又最难加入现存制度体系之中,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正是现阶段解决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制度设计。作为一项新的有别于传统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由于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借鉴,秀洲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一开始起就处在不断的完善之中,例如,如何争取从立法的层次上来确保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应有地位:如何从相关政策配套的完善来辅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等等问题。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将是一个复杂和漫长的过程,也是秀洲区乃至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中必须要考虑的一个系统问题。而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运行与管理,它是整个合作医疗运行的重要环节,将直接影响到合作医疗建设能否取得成效,能否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
本文将以公共政策评估分析中的实证分析为主要方法,以秀洲区近年来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个案为基础,采用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分析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的影响,特别是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筹资与管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运行的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