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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两个世纪的时间里,跨国银行共迎来过三次发展高潮。而第二次发展浪潮让位于第三次发展浪潮,意味着跨国银行进入地区的转向。问题是,跨国银行为什么选择发展中国家作为进入对象?而发展中国家为什么又允许跨国银行进入?前者表明,跨国银行的进入是一种自觉自愿行为,而作为经济人,只有在具有盈利机会时,跨国银行才会自觉与自愿地进入一个新市场。后者表明,发展中国家放松进入管制必然是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使然。将两者相结合,可以形成一个初步结论:追求盈利仍然是跨国银行进入发展中国家的一般动因;迫于金融管制失灵压力,发展中国家的进入管制放松是导致跨国银行进入的外部条件。 在国际银行业市场上存在着种种盈利机会,如利用银行客户关系、经营管理诀窍、区位以及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等,它们都是推动一家银行进行海外扩张的重要经济因素。在实证研究中,无论是选择对外直接投资指标,还是贸易指标,两者都能引起跨国银行的国际扩张。因此,在国际银行业,追随客户现象是极其普遍的。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对跨国银行进入中国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影响,但进出口总量和国内生产总值对跨国银行的进入影响不大,而进口与跨国银行进入之间则存在着负相关性。 在银行业务范围和银商联系的限制、银行准入的限制和利率管制等方面过于严格,而在资本充足的管制与存款保险的设立等方面则又过于宽松,这些政策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普遍的银行业管制失灵,具体表现在长期分业经营、银行业一枝独秀、国有银行独大、高利率限制和法定存款准备要求、存款保险覆盖面广和信贷资金向公共部门高度集中等方面。银行业管制失灵成本巨大,直接造成金融发展水平低、金融市场发展畸形、银行经营绩效不高、银行业危机增加、资本配置效率降低、生产力下降以及经济增长减慢等。 在国别特征上,跨国银行进入发展中国家具有极大的不均衡性。总体上看,跨国银行比较倾向于进入亚洲国家、拉美国家和转轨国家,而对中东、北非和工业国家的进入相对较少。在自身的经营绩效上,一般说来,在发达国家,跨国银行的盈利效率和成本效率都要低于东道国银行;而在发展中国家,跨国银行的盈利效率较高,但成本效率则较低。在对东道国银行业的影响上,一方面,跨国银行能够给东道国银行业带来竞争效应、溢出效应、人力资本效应和市场化改革效应;另一方面,跨国银行的进入有可能冲击东道国的幼稚银行业,增加其经营风险,并对东道国政府的经济控制能力和金融监管能力提出挑战。而多数实证研究表明,跨国银行进入具有改善东道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和促进银行业效率提高的功能。在信贷影响上,竞争压力理论和摘樱桃理论支持信贷紧缩观点;而适应性假说、标签假说、“管制放松欣快症”假说和竞争压力假说则支持信贷扩张观点。实证研究则指出,当信贷约束条件成立时,跨国银行信贷增加对东道国国内信贷的影响是先减后增,两者表现出一种U型关系。在银行业危机上,无论是竞争理论还是信贷理论,两者都可以在不同的逻辑下推出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因此,跨国银行进入与银行业危机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因时而异、因国而异,不能简单地下结论。 跨国银行在中国的业务经营表现出几个明显特征:机构设置具有明显的地区性;资产负债的构成相对单一和集中;存款与贷款期限不匹配,流动性风险高;经营绩效较好,综合竞争力强。跨国银行进入具有一定的竞争效应,与中资银行的税前利润和管理费用存在负相关关系,且会带动中资银行非利息业务的开展,但对中资银行的净利息收益的影响则不显著。跨国银行信贷对企业信贷有着正相关影响,而对国内总信贷的影响则相对复杂,两者表现出一种倒U型相关关系。 经济学理论和法理学理论是跨国银行进入管制的两个主要理论基础,而组织形式管制、进入条件规定和进入范围管制则构成跨国银行进入管制的基本内容。重要的是,发展中国家对跨国银行进入的管制必须从限制性管制转向审慎性管制。HMS模型表明,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固守诸如8%这类陈规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将进入竞争、利率管制和资本管制三者结合起来,实行全面的审慎性管制。中国在跨国银行进入管制上存在着诸如立法原则自相矛盾、限制性管制色彩浓重而审慎性管制相对不足、与WTO有关规则的冲突颇多以及审批时间长,程序繁琐,效率低等缺陷和不足,中国政府可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弥补和改进:调整立法原则,消除内部矛盾;转变进入管制方式,完善审慎性条件;修订《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向国际规则看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信息不对称、管制激励不相容和金融危机的传染性,分别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给出了各国金融管理当局必须进行国际合作的理由。但权力分配问题、组织选择与分工合作问题以及信息共享与信息保密问题阻碍着这种国际合作的开展。对此,应建立一个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主导组织,以其他国际性经济金融组织和地区性组织为辅助组织,三者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合作的层级制组织模式,即巴塞尔模式来承担起跨国银行进入管制国际合作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