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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旅游市场持续扩大,旅游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天价宰客事件频发。宰客事件通常借助媒体造成较大的舆论影响,倒逼在事件发生初期不作为或不公正的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应对。为了防止天价宰客事件的发生,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市场的调节作用,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在天价宰客事件的应对中政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更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作用。由于微博等网络媒介的传播,事件不断发酵,发展为影响政府形象的大事件,发改委也出台相关通知应对。如何妥善快速地处理应对天价宰客事件,提升地方政府在宰客事件中化解危机的能力和应急能力,一直是各地方政府不断在探索的问题。 我国近年来发生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突发事件,政府在事件的应对过程不断在积累相关的经验和教训,应对突发事件时的行为和表现也日趋成熟。但是在宰客事件发生时大多数地方政府还表现出一定的无措,而作为天价宰客事件应对的主体,地方政府行为对事件的发生、发酵和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政府价格突发事件应对行为的研究具备紧迫性。本文主要是基于突发事件以及应急管理过程相关理论,将价格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分为事件发生前的预警阶段、发生阶段的信息公开、解决处置、发生后应对处置阶段及善后处理阶段四个阶段。以近几年来比较有代表性影响较大的三次价格突发事件“三亚宰客”、“天价鱼”、“天价虾”为例,比较宰客事件发生时三亚、青岛、哈尔滨三个地方政府的应对处置行为,通过分析三个地方政府作为事件的不同应对主体、在具体的应对过程以及应对结束后的一系列行为,总结政府处理天价宰客事件时在预防、法律和传播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最后针对存在的困境找到在预警机制、应对机制和善后处理过程中需要完善的地方,提出应对和解决价格突发事件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