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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环境与资源危机,发展循环经济是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选择。在我国,循环经济已经在部分区域得以实践。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说明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立法先行,法律应该促进和规范循环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循环经济立法包含了从国家到区域多个层次,在我国,区域循环经济立法相对于国家循环经济已经先行一步,区域循环经济立法走在国家立法之前,这是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即使国家层面的循环经济立法出台,仍然需要区域循环经济立法作为依托。因此,研究区域循环经济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从区域循环经济基本理论出发,在借鉴国外区域循环经济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进行区域循环经济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了我国区域循环经济立法的基本原则。本文认为我国的区域循环经济立法,应当结合各地的经济、生态、科技、人文特点,从循环经济立法的属性、主体、立法模式、基本内容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促进区域的循环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