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西北部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政治学分析———以房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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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指出:生态文明的建设,关系着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祖国未来的发展状况,是祖国兴旺发达的重要指标。我们在生活中必须要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时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放在心间,把生态文明建设当作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健康的生态环境,为广大人民造福,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造福子孙后代。中国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原本美丽和谐的生态环境带来了灾难,特别是当今不少工业园区向农村转移,造成了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损失,威胁了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身体健康,也影响和制约了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得不到解决,必定会影响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实现。
  本文以湖北省西北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对象,以山区房县为研究样本,从政治学的角度探求当前湖北省西北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以及出现的原因,最终有针对性地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与对策。本文釆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资料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实证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等。通过对国内外对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成果的收集、查阅和整理,经过比较研究,为本文的论证和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文献查找和实地调研对湖北房县农村生态环境现状进行全面了解,找出湖北省西北部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并从政治学角度探究其原因,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研究表明,湖北省西北部农村——房县处于我国山区,生态环境状况具有良好的基础,通过师实地考察和调研和与国内外先进的经验进行比较和分析,发现当地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政治原因主要表现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待完善;地方政府不科学的“GDP”政绩观导致经济的片面发展;农村没有理顺相关的环保工作机制;地方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力上明显不足;政府监督缺少法律依据而且监督流于形式;污染企业依靠地方保护主义仍然没有被整顿;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等。综合分析以上原因,为了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得以解决,文章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湖北西北部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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