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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社会分工视角下和谐社会的构建与人的全面发展进行了研究。社会分工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水平的必然产物,它是社会生产力进步的杠杆,又是阶级产生的基础和社会不平等的根源。社会分工的规律是人类文明起源和发展所共有的一般规律,文明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就是建立在这一共同基础之上的。任何社会活动都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才能进行,分工就是社会活动的组织形式。没有分工,就不能把从事社会活动的人按照一定的形式组织起来,社会活动便杂乱无章,甚至根本无法进行。这里所说的社会活动,包括物质生产活动、精神生产活动、社会管理活动、政治活动、服务性劳动等人类的一切社会活动形式。分工不仅带来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关系的进步和完善,还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不平等的分工、异己的分工,是私有财产统治下扼杀人的全面发展的强制性分工。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劳动者丧失了生产资料,本身成了资产者的生产条件,分工对于工人和资本家来说,只是“作为类活动的人的活动这种异化的和外化的形式,”分工在促进生产发展的同时还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其他各种社会矛盾。如,分工导致了资本、产品和劳动相分裂的现象,破坏了生产和占有的统一,从而加剧了财产的积聚和集中,使财富日益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促使了私有制的产生。随着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这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也将会进一步加深和激化。再如,分工还带来了城乡之间的对立。除此之外,分工的不平等所带来的分配的不平等,还会造成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以及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对立等等。由于分工对于人和社会的巨大阻碍,我们在看到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寻找当下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合理方式,从经济、政治、教育各个方面来促使两者在社会分工发展下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