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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郡县治,天下安”,财政是县治的基础。县级财政始终处于社会经济的基础层面,是联系国家和乡村社会的桥梁,县级财政发展态势好,社会就稳定,基层政权就巩固,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然而,近年来,我国县级财政压力不断增大,县级财政困难重重,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我国目前大约有2859个县级单位(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但真正的县只有1635个。县级财政困难主要是指这1635个县,而非所有的2860个县级单位,这些困难县大都是农业依赖县,分散在全国各地,其中中西部地区最为集中。本文所研究的对象并非指所有的县级单位,而是指1635个的真正县,不包括县级市和市辖区。
本文共分为七章,主要从中国财政体制的变迁、县级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转移支付的运行过程,来分析县级财政压力形成过程和机理;同时,通过国际比较,来突显中国县级财政压力的特征。探索县级财政压力增大的体制原因;分析县级财政压力释放的路径及其影响;最后提出释放县级财政压力和规范县级政府行为的对策建议。
在本文导论部分,作者首先界定财政压力的概念和衡量指标,认定中国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存在着巨大的财政压力。文章认为:财政压力意味着持续性的政府收入不能满足财政支出的需求。财政压力是财政运行过程中矛盾长期聚集的产物,财政压力的存在会削弱财政提供公共产品的效果,对政府的合法性带来严峻的挑战。
本文第二章,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县级财政压力形成的制度背景。文章认为县级财政压力形成于财政体制的变迁过程中。新中国成立后,财政体制的历次调整都是由中央政府根据自身需要而发起,是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当中央财政压力增加时,中央政府就会推出“甩包袱”式的改革措施,已经成为中央财政释放压力的路径依赖。面对中央财政之举,地方政府则会通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来应对,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反复博弈,使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压力此起彼伏,财政压力诱发了财政体制的变迁,同时制度调整也是释放财政压力的手段之一。
经过改革开放后的“财政包干制”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中国的财政体制已经走向分权。但是中国的财政分权与有效的财政分权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政治上高度集权与经济上分权的并存;(2)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缺乏稳定性;(3)中国的财政分权是一种有限的财政分权;(4)中国财政分权改革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存在着地方政府的利益被漠视,各个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因此,本文认为,中国式的财政分权与有效的财政分权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使得有效财政分权的激励效应大打折扣,这也是我国基层财政压力增大的一个制度背景。
本文第三章从县级财政的收入、支出、转移支付的运行过程,分析了分税制后县级财政压力的形成过程和机理。
从收入的角度来看,分税制后,中国县级财政税源贫乏,县财政对上级政府的依赖性很强,县财政的自有收入能力不断弱化;在五级政府之间的财力分配中,财力分配具有不断向上集中的趋势;地区财力差异较大。从支出的角度来看,财政支出不断向县级政府下移和集中,县财政支出的责任不断扩大;中国县财政凸显“吃饭财政”的特征,越是经济不发达地区,财政养人的压力越大。一方面,县级财政收入日益吃紧,另一方面,财政支出责任不断扩大,县级收支矛盾不断激化。虽然,分税制后,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中央加大了县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但还是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支出需求。
从多级政府下的政府间转移支付运行过程来看,上级财政完全通过“弹性很强”的上解与补助方式控制着县级财政的收支规模与收支结构,基层政府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随着政府级次的降低,在政府间财政关系中所处的劣势逐渐明显。
本文第四章分析了县级财政压力不断增大的体制性根源。文章认为,中国县级财政实际上就是农村财政的问题,县财政压力的不断增大,县财政困难重重,实质就是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的表现。因此,本文认为:“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的中国财政体制的不完善,财政事权、财权与财力的不对称,经济分权与政治集权的矛盾,是县级财政压力持续增大的体制性原因。
本文第五章,首先,文章分析了县级财政释放压力的两条路径:一是财政制度的调整,二是,在给定财政体制框架内的财政收支政策的调整。财政制度调整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核心是国家公共权力结构的变化,一般来说,为了各方利益的平衡和政权的稳定,执政者对此都会显得小心谨慎。而在给定财政体制框架内的财政收支政策的调整,是地方政府释放财政压力的惯有路径,并且,相对于财政制度和体制的调整来说,这一路径效果迅速,简单易行,遇到的政治阻力相对较小。为此,本文主要从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调整的角度,分析县级财政释放压力的行为及其影响。
其次,本文第五章从公共支出调整的视角,分析了县级政府释放财政压力的路径。一是,县级政府主要采取对公共支出“甩包袱”的行为转嫁财政压力,最终作为中国弱势群体的农民成为了财政压力的最终归宿者,财政压力引发农民负担,这就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县级政府,面对财政压力,会减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以及采取对公共产品选择性提供的方式,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本文以安徽省61个县的面板数据为依据,采取固定效应模型,对县级财政状况与公共产品提供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论是:面对贫瘠的县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与教育支出存在着彼此消长的关系。这意味着分税制和农村税费改革给县级财政带来巨大的财政压力下,县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产生异化,在目前阶段,由于基本建设支出会给地方带来更多的经济增长,这将导致投资的增长挤占教育的支出,农村义务教育支出供给的下降。
本文第六章从县级财政收入需要的角度,分析了县级政府释放财政压力的路径。分税制后县级财政产生的巨大压力,产生了一定的“驱赶效应”一是,地方政府逐步将财政收入的重点由预算内转到预算外、由预算外转到制度外,从收入来源上看,即从依靠企业到依靠农民负担和土地征收,从侧重“工业化”到侧重“城市化”。二是,基层政府举债成为县级财政释放压力另一条路径,大量的基层政府债务暂时缓解了财政压力,但同时又进一步加重了县级财政的压力。
同时,县级财政压力也产生了一定的动力,发展县域经济,壮大财源,增加收入,既能够摆脱财政压力,又能够增加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为此,为了地方财政利益和官员晋升利益的需要,基层政府的行为呈现“法团化”的特征,地方政府间展开激烈的竞争,甚至恶性竞争。
本文第五章、第六章所揭示的县级财政释放压力的各种渠道,在中国式财政分权和预算软约束的背景下,更多表现为非规范性的特征,只是暂时缓解了县级财政的困难,实际上反而加重了基层财政的风险,影响到了农村社会和经济的有效运行。最终,在中国“城乡二元”的背景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成为基层政府释放财政压力的最终归宿者,损害农民的权益,激化社会矛盾,为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埋下祸根,严重影响到了国家的合法性。
本文第七章提出了合理释放基层财政压力、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若干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包括(1)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实行工业返哺农业;(2)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分权的改革,实现事权、财权和财力的统一;(3)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4)改革公共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机制,(5)加强财政监督,实行财政的民主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