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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二三产业是城市经济的主体。总体来看,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越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也越高;而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提升又会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但事实上,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与二三产业发展水平高低的空间分布可能并非完全一致。本文依据土地规模报酬递减理论、城市规划理论、产业集聚理论和区域产业结构演进理论,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江西省整体及其11个地级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价,并基于协整、面板回归模型和聚类分析等方法分析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二三产业发展水平的关系,最后针对性的提出了促进江西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二三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研宄结论如下:(1)江西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四大构成(土地投入强度、利用程度、产出效益、利用可持续性)均与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而格兰杰因果检验则进一步表明,江西省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的提高能有效推动二三产业经济总量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而二三产业发展水平的上升可促进土地投入强度的增加。(2)基于江西省2000-2012年11个地级市的面板回归分析显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二三产业发展水平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总体而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能够促进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上升,但平均贡献度并不大。(3)对江西省11个地级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进行聚类分析结果显示,二者的空间分布状态基本具有一致性。南昌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与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始终处于全省首位,二者的空间分布状态显现出高水平的一致性。萍乡、九江、新余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与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呈中水平的分布一致性。而吉安、宜春、抚州则呈低水平的空间一致性分布状态。但是,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二三产业发展水平空间分布不一致的情况也时常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