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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发生的若干重大改革,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到2002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15%,进入国际社会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一些高校和部分学科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冲击,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缩小。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我国高校的财务问题和债务困境也日益凸现,如不能从机制上根本解决高校的融资问题,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健康发展将成为空话。本文试图在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最新的数据资料,通过对有关国家高等教育和典型高校融资结构的实证分析,运用博弈论的原理,构建了高校融资中公共财政和受教育者个人投入的优选模型,把高校融资的这两个最主要来源,放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中进行研究,并将有关理论研究的成果应用于分析我国高校融资结构的实证之中,提出了优化我国高校融资结构的具体措施。 论文第一章是导论,介绍了论文背景、文献和研究意义,界定相关概念和研究范围,指出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论文第二章分别选择市场主导型高等教育、转型的高等教育和政府主导型高等教育的融资结构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了高等教育融资结构的国际比较,并以哈佛大学、密西西比大学、牛津大学、东京大学等九所大学为样本,实证分析了这些高校的融资结构及其特点。九所样本大学,从地域上包括了美洲、欧洲和亚洲,他们当中既有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也有一般的教学型公立高校,之所以这样选择,是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 第三章是对高校融资结构的理论提炼。由于世界各国文化传统、政治经济制度、公共财政支出偏好不同,各国高等教育和各个高校的融资结构表现出一定的多样性,特色各异,但其中也有一般的规律:在融资来源上,虽然具体比例结构不同,但来源基本相通,这些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受教育者个人投入,科研资助和拨款,社会服务收入,高校资源利用收入,捐赠、投资收益等其他收入等;公共财政和受教育者个人投入是不同背景高校最重要、最稳定的融资来源;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公共财政在高等教育融资结构的份额不断降低,而全球高校学费在稳步增长,学费收入在高校融资结构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在学费上涨的同时,各国政府和高校十分注重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完善的资助体系是高等教育收费政策的必要支撑。 在此基础上,论文运用博弈论的原理,以学生(家庭)和政府为参与方,以满足激励相容条件,即既满足个人效用最大化也满足政府(公共)效用最大化,作为最优政策标准,构建了一个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模型,来说明公共财政投入和受教育者个人投入的相互影响关系。博弈分析表明,如果资助体系不完善,高等教育的最优政策总会面临两难境地:当贫富差距较大时,政府被迫实行普惠型的高财政低学费政策,但由于财力限制,难以为继;当贫富差距不大时,政府倾向于实行低财政高学费政策,但这又会引发贫困生的上学难题,损害教育公平。只有在资助体系完善时,政府既可以利用自身财力也可以利用富裕家庭的财力来缓解经费不足以及贫困生的上学难题。最优的融资政策是,在财政支出适当增加的基础上实行高学费政策。这一政策既能满足社会效用最大化的要求,也能克服激励相容的难题。当然,高等教育具体的最优融资政策应随客观条件的变改变:当社会分配比较均匀且多数家庭的付费能力较强时,最优政策就是低财政高学费政策;当贫富悬殊较大,而财政支出能力也比较强时,应实行高财政高学费政策;当贫富悬殊较大,而财政支出能力较弱时,只能以财政支出上限为基础,实行高学费政策,它很可能是次优的,因为最优状态无法达到;如果贫富悬殊严重且财政支出能力强,那么最优经费政策就是高财政低学费的普惠型政策。总的来看,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财政支出和学费标准都应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 第四章是对我国高校融资结构的实证分析。我国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度以前,高校融资来源比较单一地依靠政府财政拨款。90年代后期,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三大改革将注定成为影响高等教育长远发展的重大事件,同时也使我国高校融资结构面临着全新的变革,当前高校融资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多与此有关:一是国家实施新一轮以“211工程”和“985工程”为代表的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大了对少数高水平大学和学科的投入力度。高等教育公共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更集中地投向了少数顶尖大学,高校之间的融资更加不平衡;二是高校大规模扩招,高校在学人数迅猛增长,我国高等教育一举实现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跨越。但与此同时,由于公共财政投入没有相应增长,高校其他融资来源增加的收入有限,许多高校办学条件不断恶化,甚至达不到基本的办学条件;一些高校向银行大规模举债征地搞校园建设、购买仪器设备或者发放人员工资,导致部分高校债务累积,甚至出现支付困难;三是通过共建、调整、合并、合作等手段,组建了一批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大学,同时将更多高校下放到地方,中央部门管理的高校数量大幅减少。随着高校管理权的下放,高等教育的财政责任也下放到地方。在当前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方财政实力和居民收入相差悬殊的情况下,各地公共财政和受教育者个人可以承受的高等教育投入水平不同,导致了各地高校之间贫富差距严重。如2004年北京市高校生均教育经费是贵州省的3.38倍。除上述三个挑战之外,我国高校与社会的互动不够,社会服务和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能力比较低,也是我国高校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除少数高水平大学外,多数高校85%以上的融资来源为公共财政拨款和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第五章具体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状况。2000年我国启动了部门预算改革,高等学校全部收支预算都纳入到了中央部门预算之中,高校拨款办法也由“基数加发展”改为“综合定额加专项”法,财政部门拨给高校的经费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基本支出拨款和专项拨款。通过对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实证分析,认为其中的主要问题是:在规模上,随着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高等教育获得的公共财政投入总量也大幅提高,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财政总投入的比例保持在22%左右的高位上,但生均财政投入不增反减,财政拨款占高校融资结构的比例显著下降,导致一些高校负债运行,财务风险加大;在结构上,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更多的投向了高水平大学和东部地区的大学,高校之间的财政投入差距日显;在投入方式上,还存在拨款指标体系过于简单、不利于鼓励高校之间在办学水平上展开竞争;在拨款管理上,重拨款、轻评估、轻效益;在拨款额度的确定上,存在标准不规范、人为随意性大的问题;在投入方向上,较少关注对教育公平有重要影响的资助经费拨款;在投入效益上,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有力地推动了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实力明显增强,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正在缩小,但也部分存在铺张浪费、奢侈豪华、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六章在回顾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理论的主要论点的基础上,对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水平进行了国际比较分析,认为当前的收费水平,相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是较高的,明显超过美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居民高等教育负担水平。但是,较高的高等教育收费水平并非一无是处:首先,收费水平的提高,增加了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再次,个人稍高的高等教育负担,有益于改善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调节高等教育需求,使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另外,只要配套措施完善,较高的收费水平并不必然导致教育公平状况的恶化。较高的高等教育收费水平的负面影响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资助体系不配套时,对教育公平的损害;二是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推卸高等教育财政责任的借口;三是从供给的角度对高等教育质量的不利影响;四是助长了一些高校不良风气;五是少数高校借收费之机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七章是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任何改革措施,都需考虑其实施的限定条件,优化高校融资结构的约束条件包括: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能力、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基础教育的财政需求、居民收入差距状况、高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能力等。在当前情况下,应当逐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规范投入机制,确立科学的拨款标准和决策程序;改善投入途径,加大公共财政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改善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要处理好重点建设与普遍提高、基本拨款和专项拨款、规范管理与办出特色之间的关系。在个人投入方面,政府首先应当做好高校收费的研究、规划和管理工作,保证高等教育收费政策与国家高等教育宏观目标的一致性。其次,高校收费牵涉千家万户的切实利益,收费标准不仅要科学合理,还应当处理好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关切,循序推进,不能一蹴而就。再次,高等教育收费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优质优价的市场原则。最后,高等教育收费制度必须以完善的资助措施作为支撑。论文最后也从高校应当充分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积极争取科研经费、招收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挖掘并盘活现有资源和合理引导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支持等方面介绍了我国高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的基本思路;从适当控制高等教育规模、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高等教育办学经费绩效考评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高校内部约束机制等方面介绍了优化高校融资结构的配套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