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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作为我国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廉租房的保障性决定着政府在完善廉租房制度中的起着主导地位,是廉租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的主导者。当前,我国廉租房制度经过不断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是也凸显了很多问题,在廉租房建设、分配、退出、管理等环节上都存在政府责任缺失的现象。本文采用文献调研法、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数据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选取廉租房分配制度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以南宁市为例,深入分析南宁市政府在廉租房分配制度中的责任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界定廉租房和政府责任相关概念,运用公平正义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相关知识,得出政府在廉租房分配制度中应该承担着主要的责任。通过分析南宁市廉租房分配制度中政府责任现状,认为南宁市廉租房分配制度中政府责任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廉租房分配对象界定不明确,致使受益对象发生偏差,二是分配机制存在缺陷,三是缺乏完善的分配规章制度,四是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五是对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监督不到位。笔者通过介绍香港地区的经验,得出对南宁市政府在廉租房分配制度中方面的启示: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难题,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相关制度,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工作,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制定出廉租房分配长远计划和严格执行相应的政策。最后,借鉴香港地区公共租房分配做法和根据南宁市具体情况,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强化南宁市政府在廉租房分配制度中的责任‘的建议:一是要求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明确政府承担执行政策的责任等措施来明确南宁市政府在廉租房分配制度中的责任。二是主要从明确廉租房的分配对象、强化对廉租房资格的审查、强化信息公开等具体的手段来细化政府对廉租房的运行管理。三是南宁市通过出台廉租房的分配细则来进一步规范廉租房分配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或者杜绝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四是完善廉租房分配制度执行主体,通过设置统一的廉租房管理部门、强化居委会或社区在廉租房分配工作中的作用以及拓宽监督主体等有力措施,确保廉租房分配工作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