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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我国独有的法律概念,是基于我国大陆严重团伙犯罪的现状而专门作出的规定。我国现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在对传统民间帮会和旧有黑社会组织的继承以及改革开放后对国际成熟的黑社会犯罪方式的模仿而形成的独特形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推进,黑社会性质组织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通过各种犯罪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组织的经济特征尤为凸显。所以,用法律经济学方法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剖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成因,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当然,落脚点还是为完善我国法律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定提出建议,在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方面提出可行性的观点。《刑法修正案(八)》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界定为:“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但是,在实践中,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其在发展的各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呈现出的经济特征也有所不同。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并呈不断演化和升级的趋势,本文试图对其经济特征方面的主要表现进行了详细地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同时,黑社会性质组织隐蔽性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快速扩张,向经济领域渗透能力增强,对我国经济体制建设造成严重的阻碍。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之所以能够滋生和蔓延,既有历史文化、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等各种因素的作用,更根本的则在于犯罪需求的存在和内在利益的驱动。因此,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从经济方面提出建议,对有效控制该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如加大反洗钱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国际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