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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众多权益中,盈余分配请求权和业务执行的选举权是两项最为重要的权利,因为前者可满足股东经济上的需要,实现其投资的目的,后者则可以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的需要。而这项权利的实现都是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为前提的。因为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将其内心的需要和愿望表达于股东大会上,转化为法律上的意思表示,而众多股东的意思表示依资本多数决原则又可形成为公司的意思表示即股东大会决议,并对公司自身及其机关产生拘束力。另外,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公司章程的变更等其它涉及到股东利益的事项也都需要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加以决定。可以认为,如果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得不到正确的规范,则股东大会制度将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股东大会决议将很难正确形成,公司的运作所需的秩序也将很难得到保障,股东应享有的诸多权利也就失去保障。正鉴于此,世界上公司法制建设较为完善的国家,无不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加以详尽的规定。相比较而言,我国公司法对此的规定缺陷很多,不能较好适应公司法实践的需要。 本文意图在借鉴世界上有关的先进立法经验基础上,通过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行使的一般理论及表决权行使的各种方式的研究,以期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行使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有所裨益。 本文包括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的一般理论”。本部分首先对股东表决权的含义和性质;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和性质作了论述。然后对涉及股东表决权行使限制的几种情形作了重点研究,景后对表决权拘束契约问题,表决权行使统一性问题也阐明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第二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亲自行使”。本部分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法及股份质押和共有情况下表决权的行使问题进行了论述。 第三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本部分对有关表决权代理行使的一些问题,诸如代理人资格、人数、代理的授权方式及代理权限、期限、代理权的撤回和消灭和投票委托劝诱问题进行了沦述,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第四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书面行使”。本部分首先论述了股东表决权书面行使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然后,对表决权书面行使适用的对象公司、表决权行使书面的设计问题与股东大会议案,有关信息的充分披露、书面投票表决对股东临时议案及原案修正案的效力等问题加以了详尽的阐述。 第五部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的特殊形态”。本部分首先对表决权信托问题进行了研究,主要涉及到表决权信托的法律内涵及意义、表决权信托的成立、表决权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等问题。然后对累积投票制度问题进行了论述,主要涉及到的问题有累积投票制度的概述,累积投票制度在美国公司法上的演变及对这一制度的评价。 第六部分:“完善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制度的若干思考”。本部分首先对我国股东表决权行使制度的立法现状进行了说明,并指出其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在总结前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如何完善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制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