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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人类生活之本、生存之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耕地保护政策伴随着耕地非农化过程产生,并且在不断的强化,然而在不断强化的政策下耕地数量仍然在快速减少。从多年的耕地保护实践来看,单纯的行政约束手段,虽然能起到一定的抑制效果,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耕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耕地生态破坏等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耕地保护问题愈加突出,需要通过建立相应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予以解决。
本文旨在从耕地保护责、权、利对等的角度研究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并在对补偿机制的构成要素、机制运行、补偿方式等分析的基础上以鄂州市为实证,确定补偿的主体、对象、标准及补偿面积,为鄂州市耕地保护补偿的实施提供依据。
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绪论,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并对国内外耕地保护政策及耕地保护补偿方面的现状和研究进展进行了综述,提出了研究的目的、意义及主要技术路线。
第二章相关基础概述,包括对耕地功能、耕地价值及耕地保护补偿相关理论体系的介绍,并对耕保问题成因、耕地保护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补偿机制构建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
第三章主要阐述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构建的理论框架,包括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构成要素、区域耕地保护补偿的运行机制及区域耕地保护补偿的方式。
第四章实证研究,根据第三章的理论框架,以鄂州市为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①介绍了案例所在区域的基本状况、耕地现状及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等;
②阐述了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构建的思路;
③以耕地赤字/盈余及耕地资源价值为依据,确定补偿的主体、对象及补偿标准,通过对补偿资金的核算及分配,平衡耕地保护不同主体间的利益;
④提出了区域补偿的监督、奖惩及补偿运行的保障机制。
第五章结论与展望,简要说明了论文研究的结论、创新点、不足之处及展望。
通过相关分析与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①耕地保护作为全社会的责任,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耕地资源分布不均等原因造成了区域间耕地保护责、权、利的不对等,从而影响耕地保护的效率。为实现区域耕地保护责、权、利的对等,提高耕地保护效率,应明确区域耕地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对不能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的地区(耕地赤字区)应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对承担了较多耕地保护责任的地区(耕地盈余区)进补偿。
②通过各乡镇耕地赤字/盈余的计算,对鄂州市进行了耕地保护补偿分区,得出鄂州市耕地保护补偿的主体与补偿的对象。
本文运用了张效军等人耕地赤字/盈余的测算方法,对鄂州市各乡镇(街道办)进行了耕地赤字/盈余量计算,进而对鄂州市进行耕地保护补偿分区,得出:
耕地盈余区(补偿主体)为:杨叶镇、沙窝乡、长港镇、庙岭镇、华容镇、段店镇、临江乡、蒲团乡、东沟镇、涂家垴镇、梁子镇、沼山镇。
耕地平衡区为:碧石渡镇、泽林镇、太和镇和花湖镇。
耕地赤字区(补偿对象)为:樊口街办、西山街办、古楼街办、凤凰街办、汀祖镇、燕矶镇、新庙镇、葛店镇。
③计算了鄂州市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及其在补偿对象间的分配比例。
根据耕地资源价值及相关分析计算得出鄂州市区域耕地保护补偿标准为4.63元/平方米,其中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分配比例分别为47.97%,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