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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不断,医患关系日趋紧张,针对医生人身安全的侵害和对医疗机构的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医患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而与此同时,我国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却存在着一些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如何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已经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方法,以人民调解为切入点,对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机制进行了探讨。
文章分为四章,具体结构如下:
第一章是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概述。该章首先从医疗纠纷的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医疗纠纷的现状特点及成因。笔者认为与普通民事纠纷相比,医疗纠纷具有复杂性、专业性等特点,这就增加了处理医疗纠纷的难度,单靠诉讼机制往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医疗纠纷,需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医疗纠纷。该章接着又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将人民调解制度与协商、行政调解和诉讼这三种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比较,得出了通过人民调解机制来解决医疗纠纷具有其特有的价值优势这一结论。该章的最后一部分分析了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并对导致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第二章是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理论分析。该章首先从法理学角度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这其中涉及到ADR理论和法律经济学理论:该章接着从传统文化角度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进行了理论分析,主要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厌讼”思想和“医乃仁术”思想;该章最后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和谐社会思想和社会连带思想。通过该章的分析,笔者认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具备充分的可行性。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医疗纠纷调解的经验。无一例外,调解在三者的医疗纠纷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日本医师纠纷处理委员会、台湾地区的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它们都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综合美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的经验,该章得出了几点启示:一是通过相应的立法以明确调解制度的法律地位;二是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程序;三是建立与之配套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第四章是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相关对策。首先是要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相关立法,笔者认为有必要由国务院制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条例》,在立法中明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程序、调解机构的设置等等,以弥补现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不足;其次是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机构,主要解决一下几个问题,一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独立性问题,二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部门设置问题,三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经费问题;再次是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程序,一是要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启动程序,二是要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中间程序,三是要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终结程序;最后是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二是健全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三是处理好人民调解和诉讼之间的关系;四是处理好人民调解和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