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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涉外行政执法机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履行着对出入境的人员、货物、运输工具等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的重要职责。对检验检疫机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是我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检验检疫机构从自身管理出发,探索自我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具有重要意义。
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新兴的管理手段,它吸收了当今国际先进管理理论的精髓,已经被世界150个国家和地区采用,广泛应用于工业、经济和政府的管理领域。事实证明将标准化的管理运用于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是一中有效的方法。
标准化方法的自我监督,包括对执法权运行事前的预防控制、事中的运行控制和事后的救济控制三部分。按IS09000标准建立系统化、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它强调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过程控制的方式、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满足相关方的要求、“预防为主”和全过程控制,有针对性地改善组织质量管理行为,以达到持续改进和持续发展的目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就是按标准的要求来调整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目标、加强控制,促进全面的质量管理,强调“职、权、责”的统一。
执法权运行之前,通过控制主体要素,对执法机关、人员、物质条件的管理、监督。最突出的方法就是建立起对规范性文件的一套综合管理机制:运行过程中,通过控制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合理与合法性,对执法权运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步骤等进行动态的监察、督促、制约例如开展内审员的部门间互查、顾客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运行结束后,通过对监督结果的运用,对不合法、不适当的进行纠正,救济相对人的权利,最终实现行政执法权内控的本质目标。
检验检疫机构借助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行政执法自我监督能够实现执法要求到岗,执法责任到人、执法权力受控、执法责任可追溯,是一次管理理念、服务观念的革新与尝试。这不仅体现国家和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要求,也是加快与国际接轨新形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