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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地产业建设的加快,突破房地产金融的瓶颈限制,加速房地产金融业的创新势在必行。资产证券化尤其是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国际上一种最新型的金融融资工具,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连通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具有多重功能,在识别、分散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也有着独特的作用。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资产证券化的权威法律定义,理论界对房地产证券化的理解存在着很多不同的表述,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含义及其本质属性的分析,认为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复杂的融资行为,它已经不是纯粹的金融技术问题,它涉及到一系列民商法法律问题,与《合同法》、《证券法》、《信托法》、《破产法》、《公司法》、《房地产法》、《物权法》等都存在着极其密切的关联。 本文试图从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出发,选取国外最具代表性的美国、英国、日本在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立法例,结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育滞后、金融创新活力不足的实际国情,认为在我国推行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具有现实需求和重要意义。在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现行法律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运行加强法律监管;通过深入分析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对策,以求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制度。 本文的探讨仅限于从法律规制的角度对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加以认识,提出问题、展开问题、分析问题,并试图解决问题。全文共有四章,第1章为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理论概述,对资产证券化和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一并进行介绍。内容涉及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作用与条件、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关系和特征;第2章是对国外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制度和相关理论给予阐述,以美国、英国和日本为例,介绍这三个国家在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立法例并对之进行评价,提炼出这三个国家相关法律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3章是重点章,在考察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梳理并分析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中存在的法律障碍。主要内容涉及: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的立法、特征,发展;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如法律性质不确定、SPV法律规范缺失、信用增级法律规范收效欠佳等的法律缺陷。第4章是落脚点,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制度的法律对策。主要内容有:制定促进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如立法界定我国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特定类别,创设SPV的适用规范等;调整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适用模式,如调整金融产业分业经营的法律模式、调整信用增级的法律标准等。 鉴于笔者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限制,在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一些问题上没有深入探讨。希望通过本文对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制度的梳理和分析,能抛砖引玉,引起更多人对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