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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是城市一切社会经济活动的载体。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城市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兴衰与区域的发展。在当前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的现状条件下,探讨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既具有战略意义,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城市土地集约利用问题虽已引起学术界和实践者的广泛关注,但相关研究和实践活动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特别是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研究。
本文在系统总结国内外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的基础上,以系统科学理论、土地科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相关理论为指导,首次提出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概念,并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本身进行了研究,对其进行了系统环境分析、系统结构分析、系统目标分析和系统层次分析。
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对该系统的集约持续协调机制及自组织机理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在此基础,构建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集约持续协调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与模型,提出以AHP—GEM模型对其进行集约性评价,采用时间序列函数对该系统的持续性进行评价,应用灰色动态模型和关联度模型对该系统子系统内部的协调性进行评价,采用回归分析模型和模糊隶属度函数对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性进行评价。
以扬州市区为例,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集约持续协调性进行评价与模拟,研究结果表明,集约性方面:水平逐年提高。1999年~2005年的土地集约性水平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999年为城市土地利用粗放利用、极不协调阶段,土地集约利用度小于0.2;2000年~2001年处于不集约利用状态,土地集约利用度处于0.2至0.4之间;2002年为不太集约利用阶段,集约度在0.4至0.5之间;2003年为基本集约利用阶段,土地集约利用度介于0.5至0.6之间;2004年至2005年为比较集约利用阶段,土地集约利用度处于0.6~0.8之间。持续性方面:2001年至2004年是可持续的,而至2005年则出现了不可持续。协调性方面:除2003年和2005年为不协调状态外,其余均能达到较好的协调度。据此将扬州市城区土地集约利用系统各年发展状况划分为不同的运行阶段。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集约性水平为基础,文章后部分对驱动机制进行研究。对影响因素进行了相关分析和主成分分析,利用回归方程构建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驱动机制模型。研究结果表明: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及技术水平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正的驱动作用,而人口社会发展水平、政策水平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起相反的作用。
文章最后针对扬州市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评价与模拟的结果及驱动机制研究,探讨了系统调控的途径与对策。调控的切入点是外部不经济性的内部化,调控的途径是市场机制运作、政策宏观调控和公众参与。同时,提出了调控的具体措施。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有:(1)从系统论的角度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进行分析研究。运用系统理论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进行分析,首次提出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概念和内涵,认为系统科学理论、土地科学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相关理论是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研究的理论基础。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进行了系统环境分析、系统结构分析、系统目标分析和系统层次分析。(2)应用系统理论的相关模型和方法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集约持续协调机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应用生产函数、增长曲线模型和协调理论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集约持续协调机制进行研究;采用AHP—GEM模型和综合评分法对系统的集约性进行评价,运用时间序列模型对系统的持续性进行评价,通过灰色动态模型和关联分析法、回归分析模型和模糊隶属度函数分别对子系统内部和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性进行评价。应用相关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系统的驱动机制进行了研究,建立了驱动机制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