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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作为认识世界和增长知识最重要的方式,是整个科学研究的基点。不论从事生产劳动、科学研究甚或是侦查实践都离不开观察,并且都要对其所观察的事物给予精确、全面的研究。人们要想认识它们,只有通过对事物或现象进行观察,才能丰富自己的见识。卓越的俄国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就曾经在自己的实验大楼墙上附着:“观察、观察、再观察”的警句。这足以说明观察对于成就一个人的重要性。正如许多的科学家,都是凭着敏锐的观察能力走到自己成功的顶峰。就观察能力来说,是人的思维活动的起点,也是智力结构的基石,称其为聪明大脑的“泉眼”。可以说培养和提高观察能力是一个人心理素养的必然要求。尤其在侦查领域,侦查人员如果拥有了极其高超的观察能力,就像拥有了一把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正如李昌钰博士所言:对于一个称职的侦查人员,仅凭书本上学到的刻板机械的办案方式解决不了实践问题,还得培养侦查人员敏锐的观察力,严谨的科学态度及其严密的逻辑推理的能力。充分体现了观察能力在侦查领域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只有提高侦查人员的观察能力,才能在侦查办案的实践过程中,认真观察各种具体犯罪现场和侦查实验现象,认识它们的特点和特性,才能在侦查实践中明了犯罪现场的各种情况,了解人的外貌特征与其性格特点。从而抓住各种现象的本质,达到侦破案件的目的,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专业水平。本文从观察的概念开始溯源,按照历史的进程,理出各时期的观察理论的代表性观点,从经验主义的朴素观察论发展到逻辑经验主义的中性观察论,再到观察渗透理论,对观察理论的发展变化进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接着对观察渗透理论论题提出了修正,对认为“所有的观察都是理论渗透”的极端观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承认存在着科学知识和科学理论负荷的观察,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虽然存在着独立于理论的观察与实验,但同样存在着理论渗透的观察与实验。提出“中性观察”的理论论题,观察过程并不完全是一个孤立的、隔绝的过程,需要涉及到相关的背景知识或理论。并且把这一理论运用于侦查实践当中,主要就是想着眼于对侦查人员观察能力的培养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