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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背景下,实施全面的、严格的预算监督,有利于合理、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有利于保证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尽管我国的预算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预算监督的法制建设滞后、监督方式和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等等。因此,逐步完善政府预算监督制度成为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本文将从克服预算监督博弈负面效应的角度入手分析我国当前预算监督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预算监督实践中的先进经验,提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完善我国预算监督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过程中主要采用的方法有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法以及博弈论的方法。 本文共有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在对预算监督相关的文献进行梳理综述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为预算监督的理论分析,界定了预算监督的相关概念,介绍了预算监督的相关理论,如委托—代理理论、博弈论等,明确了预算监督的内容和方式,阐述了预算监督的意义和作用,并对我国现行的预算监督体系进行了考察,分别介绍了目前我国预算监督体系中立法机构监督、财政部门监督、审计部门监督、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基本情况,考察结果显示,我国的预算监督是以财政部门监督为主的行政监督型模式,各监督主体很难形成监督合力实施有效的预算监督。第三章运用博弈论的基本方法对预算监督部门、支出部门(即预算资金申请部门和使用部门)、预算审批部门之间的博弈进行了分析,推导出了博弈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均衡状态,着重分析在达到均衡状态过程中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并力图从预算监督制度的角度找出导致这些负面效应产生的原因所在,如预算监督部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政府在预算监督方面投入不足、预算监督的法制建设滞后、监督的方式和手段落后、对监督成果利用不充分以致无法发挥预算监督应有的威慑力等等。第四章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通过对英国、法国、瑞典、日本四个典型国家的预算监督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出完善我国预算监督制度可以借鉴的经验。第五章针对导致预算监督博弈负面效应产生的各个因素,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预算监督制度的政策建议。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是将博弈论的研究方法运用于预算监督的研究之中,首先,建立了预算监督部门与支出部门、预算审批部门之间的博弈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推导出了各个部门的均衡状态,并对其均衡状态进行分析找出了影响各个部门做出行为选择的因素,即预算监督部门是否进行监督、预算资金使用部门是否进行违规操作、预算资金申请部门是否选择“寻租”、预算审批部门是否选择“受租”都取决于哪些因素,并且阐述了在博弈过程中产生的负面效应,着重从预算监督的角度分析了这些负面效应的成因,最后力图通过完善预算监督制度来克服这些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