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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恕”自儒家推出以来,便自觉不自觉地被罩上了一个神圣的光环——“一以贯之”之道。不过,至于何谓“忠恕”及其因何居此高位,孔子及其弟子们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因此给后人留下了一个历史谜团。尽管如此,解开这一谜团,还是有迹可循的。也就是说,可以通过考察儒家典籍来寻求对“忠恕”的较合理的解答。 当前学界对“忠恕”内涵比较通行的解释是,它包含如下两个基本内核:“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显然是为善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从积极方面讲,自己想要站得住脚,也要让别人站住脚,自己想要通达,也要使得别人能够通达。从消极方面讲,则是自己不想要的事和物,就不要强加到别人身上。对这一解释基本持赞同态度,不过这只是揭示了忠恕的基本方面,而且也似乎是在很多人看来跟人们最切近、最容易让人记住的基本原理,除此之外,还应该探求它的更深一层的内涵。另外,这里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纵然可以捕捉到忠恕的基本内涵,但是该内涵是如何“生长”出来的,从学理的角度讲还需要加以澄清。很多学者认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忠”的指称,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则是“恕”的指称,不支持这样的观点。因为,一则在《论语》及儒家其他典籍中并没有这种说法,退一步讲,尽管他们揭示出了“忠恕”的基本内核,但是对这一内核的生长机制的揭示则显得不足。他们这样的一对一对应解释法的最致命要害在于,掩盖了“忠”“恕”二字的本真意义及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同时也无法顾及挖掘“忠恕”的深层内涵,只能停留在表面,使得人们对忠恕内涵的理解因缺乏根底性支持而对其实践指向亦无切实的着落。这恐怕是应当深思的一个问题。 “忠恕”首先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范畴,但它又包含着非常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因此,本文对“忠恕”主题的研究并不是停留在其范畴意义上,而是将其看作一种思想来研究。 作为一个思想范畴,“忠恕”的内涵是在历史的发展中不断演进的。因此也需要在历史视野中考察忠恕的内涵。 从构字上看,“忠”为“中心”,恕乃“如心”,“忠”与“恕”合称的逻辑系带就是“心”。“忠”有尽己、尽心之意。尽心就是将“心”置于“中”,做到一心一意,真实无欺。“恕”则有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和推己及人之意。要站到别人的立场和位置上推度他人的感受,然后采耿相应的行为。“恕”也有宽恕的意思,不过这不是它的基本意,而是引申义。因为,只有做到推己及人,才会有宽恕的态度和意识。 从区别上看,忠是主体的自我要求,对人、对事要尽心竭力,真诚无私;恕是自己对待他人的原则,要努力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及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从联系上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相辅相成,不可分离。只有忠于内,方可恕于外。若单言恕,则忠在其中。 忠恕思想的本质是,从己身出发,然后将仁爱之心向外层层推及,以达至天下大同。忠恕思想的根本在于一“推”字,即把自己所获得的德行向外推展,以与他人形成互动融通。这是忠恕思想的核心。倘若从更广的视阈看,忠恕还有将己身推及他人的事实层面的意思。也就是说,忠恕思想是“推己及人”的事实层面义和价值层面义的统一。从事实层面讲,忠恕实则人类实践交往活动的本然要求,一个人只有通过审观自身的实际,而后以己度人,才可能获得人我之共识,从而在类同层次上进行深入的交往;从价值层面讲,一个人只有将自己的善德善行推及于人,才会建立持久而良性的交往关系,也才会因此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忠恕思想有两个维度:“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体现了两个理念:责任和平等。由“忠”和“恕”的含义来看,忠表征的是一种责任理念,恕诉求的则是一种平等理念。 如果在后来的诸思想家们对忠恕内涵的诠释这个意义上来把握其衍变的趋向的话,那么,忠恕思想的历史衍变的脉络应该说就不很清晰。但假如脱开这一思路,不再仅仅局限在对其字义的简单辨析上,而转向探讨忠恕思想内涵的衍变的话,那么我们所探究的视阈就要显得广阔的多。换言之,把握了忠恕思想的内涵实质以后,就可以发现,在儒家典籍中体现忠恕衍变的并不仅仅是以“忠恕”二字的形态出现的,而是以另外一种说法来影现忠恕思想。 孟子主张推恩,这一思想是忠恕思想的典型表现。《大学》中有宏观意义上的忠恕思想,也有微观意义上的忠恕思想。前者表现为表现为“修齐治平”这样一个“内圣外王”之道。后者则表现为“絮矩之道”,也即根据自身的尺度来调节自己的行为,它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通情意识和将心比心的思维观念。《中庸》中的忠恕思想表现为尽性—成性—成德—成物这样一个逻辑,这是一个由个体向社会和自然不断扩充的过程,其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或最高目标是“天人合一”。自先秦以后,忠恕在宋明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朱熹和其弟子陈淳均对忠恕的内涵及二者之间的关系等做了进一步的阐释,使之更为丰富充实。从整个历史发展进程来看,这些阐释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该思想形态的历史衍变和内涵的不断深化。 三 忠恕思想在儒家的历史生态如何?或者说它在儒家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昵?曾子将忠恕确立为儒家一贯之道,是否能立住脚?学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议颇大,有的学者引经据典试图加以论证曾子对儒家一贯之道判断的合理性,而有的学者则从各个角度来质疑曾子的判断。事实上,在这个问题上涉及到了如何理解儒家的“道”,应该从本体论意义上理解还是从方法论意义上理解决定着分析的相对准确性。认为,在这里,“道”是本体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道”之统一体。作为本体,“道”统领和规定着儒家的整个思想,在方法论意义上,“道”作为一条实践准则贯通着儒家的主要思想。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将忠恕确立为“儒家一贯之道”是有理由的。 此外,抽取了儒家几个主要的范畴和规范,将其与忠恕相联系,来佐证忠恕在儒家的多维生态。从儒家的核心范畴“仁”来讲,学界普遍认为忠恕乃“为仁之方”,有的说忠恕是仁的内容,有的讲忠恕是仁爱的起点,还有学者讲忠恕就是仁,那么具体仁和忠恕有着怎样的关系,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说法,但二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则是得到公认的。本文肯定忠恕是为仁之方,并做了进一步论证。 联系到儒家“人性”问题,本文认为忠恕是儒家的一种人性化设计。这里的人性探讨不仅仅限于善恶判断的价值问题,而是首先着眼于其“事实”性问题的探求,也即从人性需求和欲望这一层面加以研讨。另一方面,不论儒家主张性善论、性恶论、性有善有恶论、性无善无恶论、善恶混合论抑或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论,它们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人有共同的人性,“人皆可为尧舜”,都可以成长为善良的有德行的人。这着实为人性的进一步完善和人格的进一步塑造提供了现实兼理想型的精神期待。应该说,在这个意义上,儒家的人性主张和其忠恕思想是相互契合的。 以儒家“诚”来论,本文认为忠恕是诚理念的自然流显,也即说,作为儒家重要范畴的“诚”,其表征的是真实而不自欺的道德品性和道德风格,对人诚,对事要诚,对天也要诚,都要求对所面对的万象怀有一颗真实而无伪的恭敬之心,按照儒家主流(也就是孟子主张的性善论)说,这颗心便是善心,良心,只要自然扩充并发挥即可实践仁爱之道。而这正是所谓为仁之方的忠恕所呈现的实践理性模式。而且,从逻辑行路上看,也是非常自然而连贯的,可谓“率性而为”,此为乃是忠恕之为,忠恕之境。 就儒家的“义”来说,认为“忠恕”是“义”的道德本色的彰显。因为,“义”即合宜,应当之谓。“应当”是道德的本然诉求,而“义”也诉诸应当的承诺,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义”本身就凸显着道德的本色。忠恕作为一条基本的道德准则,在求仁进仁的过程中也应当合义而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忠恕思想的道德本性。 就儒家的“礼”而言,认为“忠恕”是“礼”的实践指归。儒家倡行“礼”的一个重要意图就在于“定名分”,当然这个名分在那个时代只是等级名分,有着非常严格的尊卑贵贱等级之别。在今天看来,礼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行为模式,一种规定角色行为的定式。处于社会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人,其行为必须与之身份相符合,即必须遵守礼所规定的行为样式,否则将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忠恕作为人们在社会上追求完善的实践理性法则,它也必须遵行“礼”这一行为样式,否则的话,忠恕的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的角色易位模式将无法落实。忠恕首先要明确自身的定位,然后以己为基点,向外推延,力求站在别人的角色立场上思考问题和做出决断。如果说礼作为行为模式和规范还是人的外在规约的话,那么忠恕依礼而行当是其实践上的一次真正洗“礼”。 本文从多个维度来考量忠恕在儒家的历史地位,只是一个思考问题的角度,不见得求其完美,而且,选取的这几个范畴或规范是否真正具有代表性,尚需进一步探讨。作者这样做的一个宗旨是,通过将儒家的这几个重要范畴和忠恕相联系来求证忠恕在儒家的重要地位。事实上,考察某个范畴在某一思想体系中的地位,本身就是一件不可能非常确定的事,因此,作者这样做仅是一种尝试。 四 无可否认,忠恕思想在儒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作为一条准则性的精神主线贯穿着儒家的整个思想体系,对于理解和把握儒家的整个思想脉络起了很大的作用。不过,忠恕毕竟是儒家的历史传统资源,如何使其在现代社会中发挥作用,还需将之置于现代的境域中加以审思,赋予其新的内涵,这也即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传统转化,而这正是学术难点所在。 忠恕是一种道德思维、道德信仰、道德态度、道德精神和道德境界。忠恕在现实中发挥作用是有其内在机制的,那就是依人性——诚——心——忠——恕的逻辑线路来体现其行仁之道,以达至与人为善,与天地合而为一体的境界。在这里,人性是践行忠恕的根基,当然此人性是实践意义上的人性,而非抽象空洞的理论概念,不论从人性的事实层面还是从其价值层面看,儒家认为凡人均具有共同的人性,而且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进到善的目的。 践行忠恕有一定的哲学根基,那就是实践活动基础上的主体间性。每个人都是实践活动领域的主体,要生存和发展,必须进行一定的实践活动。从现实性上讲,人是一种包含理性在内的感性活动的存在,即实践的存在。实践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人在实践活动中把自己从动物界解放出来,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本质特性。忠恕作为一种实践理性,也需要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得以实现,得以开通。离开实践活动,将无以行忠恕。而且,实行忠恕要求实践主体要达到一种情和理的感通,心灵与理性的互动。因此,旨在强调各主体间相互感通的“主体间性”范畴适为实行忠恕的哲学根基。所谓主体间性,就是主体与主体在交往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以“交互主体”为中心的和谐一致性,它强调的是各主体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相互理解,以实现认同并达成共识。实际上,“主体间性”这一哲学范畴本身就已显示出了各主体积极的合作态度和求同存异的包容精神。而这正是忠恕思想的基本精神实质。 推行忠恕并不象有些学者说的是主观主义的做法。它也讲求客观认定标准,它并不主张一味地将自己的主观想法强加到别人身上,而是力求根据客观的普遍的道德标准来决定自己的为与不为。应当说,儒家的忠恕主要是一种价值理性。忠恕两个维度的表述,并不是要强调“己欲”的绝对的权威和决定性,而主要是强调“己欲”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忠恕所强调的推己及人是一种“第一思维”,它本身还内含一个“验证程序”,即想方设法地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和位置上去思考问题,想他人所想,行他人所欲行之事。 不可否认,实行忠恕是有一定难度的。忠恕实践之难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如何说服自己去为他人做某些事或克制自己不去对他人做某些事呢?二是如何确定公允的客观道德标准呢?三是如何可能站在别人的位置上去推己及人昵?解决这个难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开展对话和交往活动,以增强设身处地的意识,从而推进忠恕实践。 立足现实,放眼未来,忠恕思想在实现自我、发展市场经济、培养民族精神、协调国际关系方面都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五 中国儒家忠恕思想并不为儒家所独有,世界各主要宗教传统中都有类似的思想,我们姑且将它们称为“类忠恕思想”。尽管它们表述不同,但其思想实质是相同的,都是启示人们要将他人视为自己的同类,通过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来施善于他人,不要把自己不愿意接受的施加于人。在精神实质上都强调与人相处的交互感动性和施善意向。 这里的疑问是,为什么世界上各民族传统中都有类似的法则?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类似的思想均在不同程度上以类似的方式表达了人类推己及人的实践交往的内在要求,也即它们都注意到了在实践活动中,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注重别人的感受对于进行良好的交往活动是非常重要的。从事实层面看,正是人类践行了推己及人的行为准则和交往方式,才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从价值层面看,只有每个人将自己的善德善行(“忠”)推广到别人那里(“恕”),构成良性的互动交往,才能将交往活动维持下来,从而使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获得不竭的动力。正是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意义上,各民族传统中的类忠恕思想应运而生了。可以说,忠恕思想和类忠恕思想的诞生既顺应了社会发展,又推动了社会发展。 与其他类忠恕思想相比较,儒家忠恕思想有如下几个特点:1、在表现形态上儒家忠恕思想兼有忠恕本身的提法和忠恕内涵两个方面;2、儒家忠恕思想带有强烈的世俗性和人间色彩;3、儒家忠恕思想更突出己的主动性和自为性;4、儒家忠恕思想更突出其实践的身体性基础和物质性基础;5、儒家忠恕思想突显的是道德上的宽容和宽恕;6、儒家忠恕思想更注重人情因素。